2011年上半年某市法制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第2页
督三人小组”全程审核监督同意后才能报销,杜绝暗箱操作与局领导个人说了算,给广大干部职工一个明白,也还财务、车辆管理人员一个清白。(三)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把握规律,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今年,我局在遵循“成熟、急需先立”、“立改废”并重及“科学立法、改革创新”原则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制度建设计划,制定了《海口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目前,该计划正在积极推进,截止6月底,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地方性法规完成情况。完成《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2件法规的审查工作,完成《海口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海口市改革
创新促进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其中,《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6月17日提请市政府审议。二是政府规章完成情况。已对《海口市科学技术投入暂行办法(修订)》、《海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提出审查意见,并完成《海口市节能监察办法》、《海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调研、审查工作。三是重要规范性文件完成情况。已完成《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且上述4件规范性文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已对《海口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海口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海口市展览业管理办法》、《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提出修改意见;对《海口市协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方案》、《海口市违法用地建筑处置暂行规定》等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四是上年度结转地方性法规后续工作的完成情况。我局继续对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开展审查、修改工作。其中,《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1年6月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审查。同时,我局着力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出版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出版清样,正在抓紧进行第二轮审核校对工作。2、突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涉及政府投资、住房保障、会展业发展以及城市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截至6月30日,共审查了122件次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局完善了网上电子报备系统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目前,共受理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有关单位报请市政府备案登记的文件26件;向省政府备案登记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
3、履职尽责,把好法律审核关,促进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我局充分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能作用,采取及早介入、沟通协调和研究论证等方式,对市政府重大行政事务以及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做到掌握事实清楚,问题理解透彻,切实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合理、合法可行的法律意见,确保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得以落实和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截至6月30日,我局共完成131件重大行政事务以及合同的法核工作。其中,完成金沙湾和西海岸新区南片区一期项目合同、市政府与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协议书、市政府与大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大唐海口文化创意投资基金框架合作协议等85件重大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完成海口市长流新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与海南华奥实业开发公司调解款项问题、关于琼山区攀丹居委会首丹经济合作社村民反应海口丰鹏实业有限公司侵权问题、李嘉等15户**群众举报市住建局相关人员违法为杨飞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问题等46件重大行政事务的法律审核。
4、健全机制,加强应诉工作,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理顺市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有关经费管理和绩效考
核奖励办法,使市政府法律顾问机制运作更加顺畅,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认真组织案件办理,主动与涉诉部门联系沟通案情,收集整理证据,及时提交应诉材料,研究应诉方案。三是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海口市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制度、行政应诉案件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制度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组织起草了《海口市行政败诉案件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撰写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报告》,并对典型行政败诉案件进行上报。截止6月30日,法律顾问共代理了54宗市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共审结14宗,胜诉13宗,胜诉率92.9%。其中,一审案件30宗,已审结5宗,已审结件中胜诉5宗,胜诉率为100%;办理二审案件20宗,已审结6宗,已审结件中胜诉5宗,胜诉率为86%;办理再审案件4宗,已审结3宗,已审结件中胜诉3宗,胜诉率为100%。5、积极谋划,着力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促进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的发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持。二是探索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作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的建立。三是树立调解优先的原则。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通过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调解,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中调解,协调督促行政复议和解协议的履行等方式,在行政复议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进行调解,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四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调研,对近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为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创新提供决策依据。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已办结24件,在法定期限内尚在办理3件;办理行政复议答复9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4件,驳回3件,不予受理1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6件。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占上半年案件总数的26%。
6、加强监督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请市政府调整了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启用了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建立和完善了依法行政报告和考核制度。同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2011年海口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海口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体系;起草并已上报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于3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通报了去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表彰了秀英区人民政府等八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的单位。三是组织协调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首次将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全省市县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我市因编制配备不足被扣分的极为不利情况下,我局主动和省法制办沟通联系,掌握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与内容的变化,及早采取应对措施,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加强考核迎检培训、指导和督查。同时,争取市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确保了我市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在全
省再次夺冠。四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文书,加强现场调查和处理,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落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如针对公安交警部门对部分酒驾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当事人向我局申请复议,交警部门作出暂缓执行决定后当事人又撤回申请的没有恢复执行的突出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出现,进一步规范了公安交通管理秩序。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投诉9件,及时办结9件,群众满意度100%。五是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起草《海口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配合市监察局效能办组织开展“用信息化规范自由裁量权”调研活动。7、深入调研,创新市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强区扩权工作。根据市委办和市府办《关于印发<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强区扩权的意见>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局配合市委办、市府办对拟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四个区和高新区、保税区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各区上一轮强区扩权下放权项运行情况,以及在我市大力推进国家旅游岛和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区为加强自身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对下放权项的实际需求,鼓励各区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从体制机制创新层面大胆探索,大胆要权。在充分听取各区意见基础上,我局还分别向各区和市各部门发文征求下放权项的意见,并将各区和市各部门的意见进行交换,在各区和市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收集整理出拟下放事项114项。与此同时,针对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局组织人员撰写了拟下放权项的调研报告,对各区在请求下放权项过程中出现的对下放事项缺乏统筹考虑,缺乏具体分析等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从明确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考虑配套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强区扩权工作的建议,特别是建议各区的整体思路要从关注单独事权下放转换到着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