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在新的形势下,工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切实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动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市广大职工,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当前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协助和配合政府,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民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实现,加强农民工入会工作,确保入会率达70%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广大农民工的帮扶体系和网络,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一)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解决农民工问题,关键靠体制、机制,这就需要工会从源头上做好维权工作。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加强源头维护。各地工会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地方政府农民工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渠道,向党委、政府及时反映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推动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出台,并对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定额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参与地方政府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察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尊重劳动、善待职工、互利双赢,促进形成农民工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切实加大维权力度,推动农民工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的解决。
要关注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协同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的覆盖率,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对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加以规范。要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状况,加大在各类企业推进工资协商的力度,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提高。要推动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截止今年6月底,通过开展集中清欠行动,我市已基本解决企业遗留的工资拖欠问题。但清欠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继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各类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全面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在建筑企业普遍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从根本上预防新的企业工资拖欠,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工资。要切实改善农民工生产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监察和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搞好职业危害防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推动政府部门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参与行业协会和企业行政确定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的工作,努力解决一些企业超时超强度劳动和变相压低工资等问题。要促进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的覆盖水平,推动政府部门优先解决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化工等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参保问题。要监督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协同劳动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民工集中的煤炭、建筑企业和职业病多发的企业,进行经常性的专项监察和监督,维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和问题。
各级工会要急农民工之所急,想农民工之所想,对农民工动真情、办实事,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真正落到实处。市县工会的援助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面向农民工,加大帮扶力度,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维权、困难帮扶和交通往返等诸多方面,为农民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工会“1235l”职工维权热线、职工**等作用,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推动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帮助农民工克服暂时困难,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大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积极推动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努力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开展为农民工“送清凉”、送文化等活动,在重点行业开展农民工生产生活大检查活动,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解决农民工在医疗、居住、劳动条件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可建立“民工公寓”,加强农民工“读书站”等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多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素质。
要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加快农民工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的进程。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确立文明、进步、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要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实践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工会现有教育资源和文化阵地作用,办好农民工业余学校;特别要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前不久刚通过的《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按法律规定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建立农民工培训制度,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要协助用人单位依法对农民工特别是从事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快工会组建工作步伐,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各级工会在组织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下一步各级工会要紧密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进一步深化党工共建工作,加强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及职业特点的农民工入会方式,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指导新建企业工会进一步发挥作用,通过建立“工会会员服务之家”等方式,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工流动性强这一特点的会员会籍管理方式,避免农民工会员的流失。同时,还要注重在农民工中培养、选拔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对他们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并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农民工较多的单位职代会要有农民工代表参加,保障农民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权利。要在政治上关心农民工,把他们纳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督促企业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各级工会还要密切关注并配合推动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行为,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严禁招录使用童工,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水平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扎实稳步推进,务求抓出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工会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县区总工会要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努力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农民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制订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农民工办实事好事,要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定的力量,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同时要继续搞好舆论宣传,努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加强这些地方的工会组织建设和农民工维权工作,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针对当前县以下工会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力度,协助他们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充实干部队伍,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与此同时,要针对当前工会干部的特点,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之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工会干部要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深入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中去,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向党政报实情、报真情,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好问题。发扬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