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工作会讲话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努力。下面,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从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对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广大职工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创新社会管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有利于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强化公正廉洁服务,有利于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四大体系”
(一)抓好惠民工程,建立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做到“应援尽援”,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此外,要搭建多层次的为民服务平台,通过送法下乡、矛盾纠纷大排查、公益性法律服务、党员干部“挂、帮、包”等活动,落实各种惠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着眼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
——劳教(强戒)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意见》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的吸扎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确无经济来源的,纳入低保,实行医疗救助并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加强配合,在看守所、强戒所内建立对感染艾滋病的吸扎毒人员专门羁押场所,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劳教场所防止所内死亡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摸底排查和风险分析。扎实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推广“常青藤生命复原戒毒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挽救质量。
——继续深化服刑人员社会帮教工作机制。《意见》规定:“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人员、经费及联系帮教责任制度,对困难人员给予救助,帮助其自食其力,融入社会。”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监狱和社会共同帮教”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情系高墙·共建和谐”活动,创新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探讨建立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告知制度,建立完善监狱与地方的无缝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跟踪帮教机制,特别是建立委托代管帮教机制,解决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管理等问题。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出台规范性文件,妥善解决他们回归社会后的各种困难。
——积极探索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意见》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等工作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各政法机关的配合与协作,探索建立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体系。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实现社区矫正与案件侦办工作、审判工作、法律监督、公安监督和监狱工作的无缝对接。落实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源参与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改造,不断深化和巩固矫正成果。
(三)着眼社会稳定,建立完善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纠纷、统一指派化解、统一调处稳控、统一督查督办、统一考核奖惩‘五统一’制度,全面推行组、村(社区)乡镇(街道)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矛盾纠纷‘三三调解制度’,提高调解个案补贴标准。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强化行政调解,提升司法调解,加强联动调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三案”攻坚活动。要突出中心工作,将开展“三案”攻坚活动作为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责任,使攻坚活动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要突出工作重点,倾力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和陈年积怨。“一把手”要亲自出面,积极争取,有效解决在“三案”攻坚活动中遇到的人力、财力、物力、统计等问题,确保攻坚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高度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创新手段予以解决。着眼于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积极稳妥地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卫生系统、科研院校等建立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个人调解工作室”命名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主观能动作用,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要善于探索方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全面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广“三三调解”、“三联两进”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预警、矛盾纠纷风险评估、调解员选拔聘任、考核考评等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全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不断深化和完善。
要创新理念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社会矛盾的预防功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司法行政工作一体化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调研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最大限度地导入党政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建设;加强公证工作,提高公证质量,用正确确权减少民事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社会、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完善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工作重心前移,紧紧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及时跟进法律服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当前,要高度关注城乡统筹、农村改革以及征地拆迁等新型矛盾纠纷的易发、多发领域,组织专门的法律服务组,对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热点敏感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治本功能。以化解社会矛盾普法,以普法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要深入开展法治城乡创建、“法律六进”和“送法进监狱(所)”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各级政府树立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识,更加注重运用和借助法律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使国家公务员始终坚持依法规范管理;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一世范文网
(四)着眼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建立有力的基层基础体系
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在矛盾积聚的园区建立司法所。切实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动态管理、等级化管理和分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与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抓好司法助理员配备和培训、优秀司法所长评比和职级待遇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司法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水平。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全系统开展“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