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论文--对领导干部“两圈”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第2页
独断专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两圈”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两圈”中“寻租”。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两圈”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两圈”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在这方面,浙江率先一步做得较好。,浙江省委组织部在湖州市(中组部确定的试点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在今后的干部任职前考察中,不仅是要到他所在的单位了解情况,还要充分知晓他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充分听取其街坊邻里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两圈”纳入制度化管理范畴,体现了“公开、公正”原则,是德治条件下充分、全面、准确地了解领导干部道德水准、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认识、客观评价和正确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全面了解干部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面的一贯表现,能有效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遏制“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的发生。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嫖娼、赌博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一是建立领导干部“两圈”监督**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对举报者姓名严格保密,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以全方位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一举一动,使其不愿胡来、不能胡来、不敢胡来。二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可由纪委聘请监督员,建立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发挥其喉舌、耳目作用,通过监督员提前介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及时获取信息,以便组织上及时发现某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诫勉,及时提醒,防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两圈”’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另外,通过在社区建立“四个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四个一”即“一箱”:在社区设立廉政监督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一岗”:建立党员廉政巡视岗,通过各种途径,掌握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情况;“一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党风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社区群众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区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评”:组织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此作为领导于部述职评廉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透视”监督对象。
第五,强化家庭监督。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家属特别是配偶最易察觉到。因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和鼓励领导干部家属多关心、多过问领导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当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家庭反腐倡廉的“监督员”、深明大义的“廉内助”,促使领导干部养成高雅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业余爱好,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朋友不滥交,把握好“度”,生活不放纵,讲究品味,拒绝腐蚀,远离腐败。主要措施是:一要在领导干部家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采取印发领导干部家属监督倡议书、发放“八小时以外”家庭监督卡、举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引导他们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做好“廉内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起监督领导的责任,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制止的及时制止,构筑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二要树立典型进行教育。不光要树立一批为政清廉的领导干部典型,还要树立一批“廉内助”和廉政家庭典型,进行正面示范教育。三要加强与领导于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领导干部的兴趣爱好和“两圈”的活动情况,充分发挥领导于部家属的监督作用。
第六,强化舆论“阳光监督”工程。近些年,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与新闻单位的情况通报制度,主动借助舆论的力量,采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廉政经纬”专栏,设立“曝光台”等方式,让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多见“阳光”,及时报道、披露、纠正某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行为,在他们误入歧途的初始阶段就对他们猛击一掌,使其及时醒悟、悬崖勒马,同时也给其他领导干部敲响警钟。只有这样,才能为彻底解决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腐败问题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