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的思考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贴紧中心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的思考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贴紧中心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和保障意识过去,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思想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只注重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对如何贴紧中心发挥职能作用思考的不多,付诸行动少,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抓多了、面广了,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是站位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将纪检监察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都从自身业务工作出发,而不是站在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服务和保障方面显得盲目被动。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用创新的观念指导创新的实践。因此,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和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保障工作,必须在思想上树立新的观念,代替不适宜的传统观念。做到“四个清除”、“四个树立”,即清除传统陈旧思想,树立创新意识;清除就业务抓业务的思想,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识;清除重监督惩处、轻指导服务的思想,树立标本兼治和“两手都要硬”的意识;清除被动参与和有限参与的思想,树立主动参与和全面参与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不彻底清除错误的认识和不当的行为,工作必然缺乏动力、失去方向、偏离中心。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认识,彻底转变观念,要审时度视、科学定位,要围绕中心明确工作思路,围绕中心确定工作目标,围绕中心建立工作机制,规范服务和保障行为。要用新思想、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二、强化职能,突出重点,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中心,在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第一,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环境问题说到底是个政府行为的问题,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政务环境的好坏。政务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而政务环境的核心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良好的政务环境,是为企业创造公正公开、平等自由、规范有序发展空间的保证,是吸引投资、迅速提升经济总量和质量,推动经济发展的前提。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由过去的审批、管制、限制转变为支持、扶持、引导、管理、服务。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凡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事项,都要果断取消;凡是可能由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都要逐步退出;凡是企业行为都要减少干预;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来运作的都要坚决放开。高效就必须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而提高办事效率的关键是行政审批的改革。近两年,我区按照上级的要求,虽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废止了一批文件,取消了一些审批收费项目,行政效率有所提高,但问题依然存在。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链条长、环节多、手续繁、作风差、效率低、办事难等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也正是一些投资项目引不来、留不住、发展不好,阻碍我区经济迅速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必须用改革的方法加以解决。一是要以“减量”为前提,认真清理审批项目。对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的所有事项进行逐一清理,摸清底数,然后分门别类进行“砍、放、并、限”处理。二是要以“提速”为目标,强化服务。着重从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审批透明度、缩短审批时间入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改革,把常规性审批、收费项目纳入集中管理。三是以“规范”为重点,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系统,既要有举报监督的载体,又要有信息处理查处机制,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创造文明的法治环境。有一个文明健全的法治环境,是我区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根本保障。目前,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现象时有发生。去年,我区法院审结的1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有2件,占20%,这说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还有待提高。我们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要想抓住机遇,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就必须要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外商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这些,都离不开文明的法治环境,文明的法治环境的形成最根本的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关键就是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依法行政这一本质,健全执法责任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大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要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工作要做到服务于事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经济。对企业之间、公民之间的司法纠纷,要不分地域、不分大小、不分亲疏、无条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经济纠纷案件判决情况、判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徇私枉法行为。这项工作要切实纳入到纪检监察工作日程,通过剖析典型案件、专项检查,加大监察力度,创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查办案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建设意识,不要单纯从办案角度认识和分析问题,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通过查办案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中心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第三,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需要,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经济的需要,是实现我区“五区一化”目标的需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路,把治理软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切入点。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找准问题,重拳出击,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近些年来,我区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确实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企业和群众对有些部门、单位的投诉时有发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和经济环境。先进地区的经验已经表明:对软环境问题,谁认识得早,问题解决得快、解决得好,谁就能赢得主动,赢得竞争的优势,赢得发展的机遇和后劲。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在抓软环境建设中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抓软环境建设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效能监督和执法监察。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要不断加大惩处惩戒的力度。在严厉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经济方面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加大对“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阻碍政令畅通、损害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招商引资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规定向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要按照规定严厉查处,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三是要搞好组织协调。软环境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把治理和解决软环境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抓,该牵头的要牵好头,该负责的要敢于负责,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加贴近、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和合力。第四,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民主集中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违纪案件要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切实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清除党内蛀虫,打击腐败行为,实现党风的好转,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三、贴紧中心,创新机制,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既要有超前的意识和较高的工作目标,又要有可行的工作制度与机制,使服务与保障不断趋向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建立工作目标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分解反腐重点任务的同时,把服务与保障目标也分解到各部门。查办的重大案件不仅要有违纪调查报告,还要有剖析的整改报告,不仅要有查处的成果,还要有整改的成果。要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年度总结都要体现服务与保障的工作成果。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要表彰奖励。二是要建立灵活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工作调研、监督检查等方法,全面、准确地掌握经济方面的信息。及时了解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决策方面的会议精神;及时了解重大经济活动;及时了解经济工作中的障碍;及时了解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收集、加工重要经济信息,建立经济信息储备库。除了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外,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障碍性问题。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找准位置,选好角度,立足于自身职能开展工作。要发挥协调优势,建立同经济综合部门,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协调组的联系沟通。建立会议协调、专项协调、专题协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四是要建立优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相当繁重,要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必须要有一支掌握经济、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队伍。首先是强化培训。对现有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其次是轮换交流。选择一些素质高、能力强、懂经济的年轻干部进行干部交流;第三是严格考核。要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五是要建立服务导向机制。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