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秉政十要十不要》心得体会--为政须摆正“三个关系”
学习《秉政十要十不忘初心得体会--为政须摆正“三个关系”
在《秉政十要十不要》中,王爱群同志总结了为政“十要十不要”,即要坚定信心,不忘初心丧气;要讲究语言艺术,不要信口开河;要见微知著,不要明察秋毫;要团结绝大多数,不要搞一小撮;要刚柔相济,不要色厉胆薄;要克制容忍,不要老虎屁股摸不得;要审时度势,不要固步自封;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盲目冒险;要识人善任,不要奸佞当道;要留后路,不要把事情做绝。其目的是希望为官秉政者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人品官德,提高执政能力,改善工作作风。
我认为,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时代主题的今天,为官秉政除了做到“十要十不要”外,还要摆正“三个关系”:一是摆正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做人先于做官,做官高于做人。好人不见得是好官,好官肯定是好人。但要完成一个由“好人”到“好官”的超越,就必须具有视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境界,具有两袖清风、光明磊落、无私无畏的浩然正气,具有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二是摆正权力与监督的关系。权力是现实生活的一把“双刃剑”。权力只能为党的政治任务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官秉政者应当约束好自己,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或把自己排斥于监督之外,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只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筑起思想防线,积极付诸实际行动,用监督制衡手中的权力,才不致权力失控,伤人害已。三是摆正自律与律人的关系。在执行纪律上要“从我做起”。纪律是为官秉政者工作生活的规矩,是规范为官秉政者言论的准则。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认真学习党纪法规的有关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处处、时时、事事对照标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争做遵守和执行制度模范,用自己的言行团结一班人,带领一批人,影响一帮人。具体做到:第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章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动摇;维护中央和上级权威,执行精神不走样;坚定政治信念,明辨是非不糊涂。第二,严守组织纪律。坚持集体领导,不独断专行;坚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拉帮结派;坚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第三,严守经济纪律。严格做到“三不”:不收受不当钱物,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或礼金,不允许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第四,严守群众纪律。求真务实,服务群众。慎行、慎独、慎微,塑造勤政、廉政、高效、奋进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