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分析|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的思考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分析|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的思考
----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具体包括法律保障、农村信用体系、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社农关系及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反哺程度等,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处于基础地位。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中心环节,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它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稳健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已备受关注。
一、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平衡的问题分析
当前,在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逐步趋于好转的同时,一些影响农村金融生态平衡的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改善,严重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1、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将增加农村金融依法维权的成本,造成了“三农”和农村信用社贷款“两难”问题。同时再加上农村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大部分“龙头”企业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使得“社农”的信用关系变得十分薄弱。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难以改变。
2、由于政信合力的不一致性,在打击逃废债过程中政府与农村信用社之间难以协调一致。地方政府认为支持“三农”是社会的大势所趋,农村信用社拿钱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义不容辞”的,出现风险代价是在所难免的,导致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法院执行力不强,一定程度造成了对逃废债者打击不力,难以形成失信惩戒“合力”。
3、由于农信社资源整合不力,信息披露及共享机制没有形成,从而造成农村多头贷款,贷款垒大户,同时也为一些企业“骗贷”、“骗保”大开绿灯,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逃废债行为。再加上农村金融机构间,农村金融与商业银行间信息不畅,缺乏有效的沟通;一方面是单个农村信用社支农不力,众多农村民营经济资金周转不灵,嗷嗷待哺。另一方面是众多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即使放贷了也是门槛高抬,致使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弱化。
4、农村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隐藏了一定的支付风险。近几年,尽管各地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监事会、理事会、股东大会,但信用社官办思想、家长式管理、一言堂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三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再加上农村金融所从事弱势农业支持,农业贷款风险转嫁促使支付风险的形成。
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实质上就是优化农村的信用环境,就是要以全面持久的农村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支持与限制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公民信用为基础、企业信用为重点、金融信用为核心、政府信用为表率”的社会信用体系。因此,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要始终不渝地以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基点。农村信用工程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金融乃至社会的稳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农村信用社的职责所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的先决条件,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倡导诚信观念,才能有利于农村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搭建起社农多赢、共同发展的平台。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工作中有着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责任,理应撑起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脊梁。
二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现代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交易为主的经济,是信用高度发达的经济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必须以交易主体之间互惠互利、诚实守信为基础,没有信用作为中介和保证,市场交易就会中断,市场经济就不能发展。良好的信用环境,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顺利进行。因此,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命脉,社会信用的发展状况是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
三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金融在配置市场资源中起着核心作用。通过金融市场的杠杆作用,资金将会向守信用、效益好的客户和产业集中,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从而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四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只有不断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宏观、全面、准确、透彻地掌握农村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的情况,才能更好地将自身发展需要的微观经营行为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宏观经济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加强农村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着眼创建规范、均衡、有序的农村金融环境,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和谐相处的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秩序,既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的客观要求,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础性工程。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思考
(一)积极打造农村“信用工程”,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将增加农村金融依法维权的成本,造成企业、个人与金融机构贷款的“两难”问题。农信社要在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创建“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活动,有效解决农民借款难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树立典型的农信社诚信客户,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理念,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把创建农村“信用工程”作为农村信用社抢占农村市场的战略性工程。当前,要以金融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争取将清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家属拖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纳入当地党政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清收工作。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送催收贷款通知书,签订还款计划,并在行政、司法机关的支持下,采取财政工资扣收和依法清收方式,切实解决农信社贷款的历史沉淀问题。
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一项渐进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信用工程具体事务的的操作者和主要职能作用的发挥者,在加强农村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活动中,既不能缺位无所作为,又不能越位单打独干,必须遵循“政府部门主导,主管部门督办,职能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参加,公众代表参与,信合部门推动”的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制定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方案。以县政府为主体,按照上级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县(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作为纲领性文件指导辖区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活动。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农村信用工程的测评指标。农村信用工程的测评指标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完备性”原则,并按地域性、实用性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三是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既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又需要相应的机制作保证。实践工作中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实际,紧扣中心,力求实效,不断强化运行机制,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树立农村金融生态理念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抵制地方社会不适当干预。农信社在寻求地方党政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要坚持“社政分开”的原则,杜绝把农信社看成是当地政府“小金库”的思想。要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真正确立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让地方政府领导真正认识到农信社在地方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认识到“三农”社区经济发展和信用社持续发展的互动互促作用,要真正做到农村金融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在争取财政资金到农信社开户时,要防止有关职能部门过多插手农信社经营事务。具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保障机制。成立以各级政府分管首长为组长,所辖财政、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国税、地税和银行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当地人民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行长(理事长)担任,以行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人行推动、行社参与、公众自律”的工作机制,为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构建广泛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协调机制。由于金融机构所获信息的不对称,存在企业和个人骗贷套贷的情况。为此,农信社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强化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强化与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合作,严防中介机构评估认定的漏洞,降低农信社资产风险。同时,建立和完善农信社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发挥诚信示范和引导作用。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引导机制。诚信建设是贯彻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新的治国方略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中,要紧紧扣住“诚信”这个中心,充分利用一切媒体大力宣扬“守信光荣、毁信可耻”、“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理念,努力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道德规范,推动行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他们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中发挥榜样作用,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内控建设,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要加强内控管理、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三农”及社区经济服务体系。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创新信贷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全面提升农信社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控制道德风险,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加强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建立监督机制,相互监督各金融机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