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化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理性思考
人本化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理性思考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环境、公安体制、政策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公安队伍建设应始终坚持人本化的方向,才能充分挖掘队伍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一、当前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错位。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人民、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就是最大的成绩,而队伍建设则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因此,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形式主义突出,应付现象普遍,平时不出问题则不管不问,出了问题则上下惊慌,随即“一人生病,全警吃药”,直接影响整个公安工作的运行及队伍战斗力的发挥。
二是工作保障严重滞后。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公安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当前的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给队伍建设的带来了很大压力。一方面,经费保障滞后,队伍违规风险加大。当前,各地公安机关虽然都落实了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但与当前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相比,公安经费依然显得捉襟见肘。比如追逃工作,办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发协查通报、有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一旦有线索,就要南征北上,抓嫌疑,调证据,往往追捕一名逃犯都要花上好大一笔费用,大大超出年初预算。受办案经费的制约,有的公安民警不得不办“金钱案”保运转,有的发现了嫌疑线索因经费奇缺而不得不暂停侦查,有的发现了嫌疑人因无钱追逃而抓不住逃犯。这些都使队伍建设隐患重重。另一方面,装备保障滞后,队伍执法风险加大。新形势下犯罪发展日趋团伙化、智能化和科技化,公安机关的装备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缺乏防身、护身装备,紧急情况下,面对面与违法犯罪分子较量,民警无法避险,很容易导致流血事件的发生。有的民警因在执法工作中没有防身器材,在犯罪分子穷凶极恶的追赶下,不得不为保生命落荒而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和质疑,认为警察都不能自保,还如何保护群众?由于现行装备的落后与奇缺,不同程度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警察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有所下降。而且平时必需的单警装备及非杀伤性、非致命性武器更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公安机关防弹衣、钢盔、警棍等装备太少,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三是工作任务普遍超负。从宏观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行业、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警察的职能始终呈不断扩张之势。然而警力的增长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因受经济发展不平衡因素的制约,很难达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增长。因而,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普遍性的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三期”的特殊阶段,非警务活动的大量增加,使得警力不足的现状变得雪上加霜。同时,警力分布失衡,警力配置不合理等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警力不足的现状。由于警力不足导致警察的工作量严重超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基层民警每人每天平均工作时间长达近1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近90小时。某县公安局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十多项,该县民警参加体检人数138人,其中有70%以上的民警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各种疾病,相当一部分民警身患多种疾病,让人触目惊心。时下曾有人诙谐地说:“大学生毕业等于失业,民警退休等于死亡”。长时间、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使基层一线的公安民警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每况愈下,队伍建设面临面临严峻的挑战。
四是执法压力越来越大。当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民警执法素质的差异,每年因民警执法问题引起的涉法涉诉**案件不少。尤其是在倡导人性化执法的今天,各种围绕如何便民、利民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层出不穷,而针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却少之又少,为民警上的“紧箍咒”却越来越多,民警稍不注意,就会触动高压线,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工作压力。特别是在要求破案率不断提高及责任追究制的情况下,一些部门对一些棘手的案子只好“绕着走”,生怕惹火烧身,因为一旦接手了,就会成为烫手山芋;还有部分民警由于怕遭到当事人投诉,不敢管事,对一些案件进行降格处理,变通执行,法律尊严大打折扣。种种不和谐现象,使公安队伍建设的风险不断加大。
五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方面,“大锅饭”问题还较为突出。当前,综合考评、执法质量、精细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制度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对公安队伍的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挖掘队伍内部潜能、调动民警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方式方法与工作需要不完全匹配,连续性、综合性不够强,有的考核考评是走过场,水分较大,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人的工作实绩。特别是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存在着“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队伍战斗力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不活。当前,受领导职数配备的限制,非领导职数人事、组织等部门又控制得很严,加之公安机关的领导与外界交流易动极其少,使得公安机关内部相当一批有文化、有素质、有品德、有能力的民警感到政治前途渺茫,缺乏上进心,没有工作成就感。“三个三分之一”现象十分明显:三分之一的新招录民警积极进取;三分之一的中年民警不思进取;三分之一的老年民警等待退休。由于队伍的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一些民警的工作热情正在逐步消减,争先创优的意识大大下降,队伍建设的压力明显加大。
二、人本化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人是决定性的因素。紧紧围绕以警为本解决公安队伍问题始终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
(一)要强化以警为本的思想意识。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一是要切实重视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来加强。二是要转变对队伍建设的错误认识。公安机关各级领导要切实扭转“队伍建设难出成绩、难见成效”的惯性思维,要有“向队伍建设要战斗力”的宏伟决心,切实抓住队伍建设这根主线不放松,坚持长抓不懈,使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三是要立足民警抓教育。队伍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林林总总,公安机关领导者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要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力求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措施多样,便于理解与接受,既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队伍整体活力焕发出来,队伍建设整体效能也将得到极大提高。
(二)要加大民警工作保障力度。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的要求,用足用好“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政策,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制订相关政策上向公安机关倾斜,为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经费支持。另一方面,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须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要充分保证民警在执法、值勤等警务活动中最基本的装备需求,确保警务装备制度化维护、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基本保障水平。
(三)要盘活现有警力资源。人力资源是人力质量和数量的统一,其核心是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各级公安机关只有围绕既定的“人”做文章,力求在管理和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指挥、激励、协调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才能真正缓解队伍建设的压力。首先,要在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民警素质包括多方面,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建设、业务工作能力等,民警综合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工作水平的高低。因此,要下大功夫做好民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要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轮训轮值等多种手段,将民警的理论素质转化为实战能力,使更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专业尖子。为一肩挑多担、一人胜多岗奠定基础,努力培养一批“通才”与“专才”。其次,要合理引进人才。公安机关在招考录用新警过程中,要本着“实用、实战”的原则,对当前紧缺的懂计算机技术、英语、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筑巢引凤,为整个公安队伍充实新鲜活力。只有盘活了现有警力资源,才能给队伍管理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四)完善民警权益保护机制。以建立健全保护机制为基础,以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为核心,切实加大民警的合法权益保护制度。首先,要为民警执法撑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公安机关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因此,公安机关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和投诉者,要彻底澄清事实,不能因为自己“穿皮鞋而怕穿草鞋”,要狠狠地给予严厉打击,对那些无理取闹和上访者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其次,要做好从优待警工作。要从关心、体贴、爱护民警做起,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