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及对策第2页
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点。其次要依据梳理权力分类情况确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2、制定防控措施。要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及时整改、修正存在的问题,研究廉政风险应对处置方法,制定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一是适度分权。理清权力运行界限,推行岗位权力分权制约,建立完善岗位制约措施,确保各项权力行使的廉政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优化程序。优化权力运行路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内控效率。三是准确把握形势发展的需要,实施动态监管,不断调整修正防控措施,保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检查考核。适时组织权力运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权力运行符合廉政建设要求,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完善考核的奖励惩处机制,把权力运行绩效考核与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相挂钩;严格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党纪国法予以追究。
(四)以有效监督为重点,强化责任追究。
1、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加强民政执法权监督。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管理权监督。以民政干部选拔任用、民政工作人员考核为重点,以公开、公示和责任追究为手段,加强人事管理权监督。实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制度,落实大宗物品政府公开采购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财务管理权监督。三是加强政治纪律监督,保证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证令畅通,促进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凡是能够公开的用权行为,都要向群众和社会公开,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政务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增加人民对政务的了解,以便于监督,从而使行政行为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健全监督网络。一是坚持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实行立体式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坚持和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完善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查处要快速,态度要坚决,回复要及时。二是坚持“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相结合,实行全天候监督。通过加强**举报制度和领导干部生活监督制度建设,采取聘请信息员、发放监督卡、暗访街坊邻居等措施,透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坚持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相结合,实行全方位监督。通过考察了解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真实掌握干部的交往对象,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不断扩大有效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