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神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让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异彩纷呈。
一、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极大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在这过程中,人大的自身建设也得到了加强,社会地位进一步凸显,作用发挥越来越大,越来越受到党委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但由于传统观念、历史条件、现实环境的影响,人大监督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意识不够强。在一些代表、委员心中,监督工作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认为同“一府两院”之间都是兄弟朋友,平时贯贯熟熟,监督起来,好像不太习惯,怕惹“麻烦”、伤感情、有点不好意思,因而,在视察、调研、审议(评议)过程中,总是唱唱“赞歌”,碰到存在问题,往往是“蜻蜓点水”,绕个“弯”过去,没有监督的实质意义。
2、监督方式不多。基于上述观点,监督工作就是一般化,在形式上,往往仅限于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汇报,而且,事先通知清楚:调研的内容、目的、程序、步骤、时间等,让被监督对象事先准备清楚。而代表、委员个别持证随机视察、走访、调查和一些刚性手段,如询问、质询等方式则不敢或极少使用。“视察意见”、“审议(评议)意见”发出之后,就算工作完成,至于人家贯彻落实不落实、整改不整改,则很少过问,甚至不闻不问,监督效果不明显。
(二)主要原因分析
1、法理知识不深,法制基础不牢固。对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性质、作用,中央集权、权力的分解与相互制衡,为什么把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与监督、行政、审判、检察几大块?各个机关相互之间的深层关系怎样?毛泽东为什么早在井冈山时期就组织召开苏维埃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邓小平为什么及时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此深刻的法理法制知识理解得不够深刻,因而,就没有强烈的意识还责任去履行监督职责,随便应付一下了事。
2、素质不够高。一些代表、委员的思想政治、文化、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影响监督的实质性工作。年龄太大的呢,再没有干事创业的动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求祈“糊”得过去;年纪太轻的呢,社会阅历浅,还没有实际操作经验,对为什么要监督?特别是怎样监督?心里没有底,不敢说,怕说错了、影响形象,影响今后提拔。有的一年到头,甚至有的一届到头,不管是召开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还是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不是一言不发。偶尔敷衍说几句,也是不痛不痒,不着边际。
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增强监督意识。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开展多种形式、建立多种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广泛、深入地学习;作为个人,要自觉地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更主要的是善于进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深入学习哲学社会科学,深刻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史、阶级的起源、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性质和职能;深刻理解西方议会制度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异同;深入学习宪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人大的性质、职责,从而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开动脑筋去思考如何做好监督工作,解决思想意识方面问题。
(二)科学安排人事,提高监督主体的素质。建议党委作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时要科学搭配,最好在人事安排草案、考核、推荐这几个环节上,让人大常委会党组参加,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让人大需要的人进得来,使人大队伍老中青梯次结构合理,年龄、知识、资历、能力等科学配置,政治性和专业性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整个队伍“能战斗”、“会战斗”、“有战果”。而不要把“精英”挑到党委政府以后,剩下的,就推到人大,把几尊“泥菩萨”往“庙”里一摆,说也不会说,做也不会做,写也不会写,占着“茅坑不拉屎”,工作展不开,一届过后,人不留名,雁不留声,“大地刮过一阵风”。
(三)认真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带着问题、明确目的去搞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查(调研),要敢于和善于深入下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不认真、不到位、没结果的,要大胆启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真正帮助“一府两院”“切脉下药”,“刮骨疗毒”,促进“肌理健康”,而不是图形式,走过场。二是要做好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第一,要选准每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要针对“一府两院”当前工作遇到的、确需解决困难和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社会大局重特大问题,而又具备条件解决、有实际经济社会效益的问题。而不是“好大喜功”,又不是“例行公事”。第二,认真组织好调查人员的组成。带队领导、调查组成员、工作人员要根据调查项目需要与专业对口来安排。下去调查之前要交代各自的任务,让他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去观察、选取各自所需的材料。而不要让调查组成员漫无目的地去走马观花,成为调查活动的“陪走员”、餐桌上的“陪酒员”。第三,科学组织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工作。每个议题都要事先安排好主发言、副发言的人选,让他们早作准备,审议发言时做到字字千钧、句句含金。否则,不是“万马齐喑”,就是“胡言乱语”。第四,做好会议审议意见的监督落实工作。首先是认真写好审议意见草案。每次调查结束以后,调查小组要坐下来认真讨论研究调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写作问题,主要成绩有哪些、存在问题有几点、建议意见怎样提,大家来充分酝酿、共同探讨,使提出的成绩和问题客观实在、建议意见切实可行,自己满意,“府院”认同、接受。而不要一餐醉醺醺回来什么事都不管,让秘书在哪里苦思冥想,使“报告”是秘书的“报告”、审议意见是“秘书的意见”。其次是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落实工作。审议意见发给“府院”一段时间以后,要派人去跟踪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办得好,给予一定的奖励;还没做的,要督促;做不好的,要限期整改。而不要把审议意见投到交换箱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