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镇化大潮中的城市民族工作
本文论述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从边疆内地进入沿海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这是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好事,是改变民族地区面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佳事,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多民族国家增强凝聚力、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因此,城市民族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刚刚圆满闭幕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是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贾庆林主席作出的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深入分析和全面部署了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的考察和交流,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次会议,成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城市民族工作踏上了新征程。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从边疆内地进入沿海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多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务工经商人员从内地进入民族地区城镇。这是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好事,是改变民族地区面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佳事,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多民族国家增强凝聚力、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民族分布更加广泛,城市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各民族交流交往日益加深。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渗透到社会特别是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否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成为一项事关我国民族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工作,成为衡量全国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对城市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城市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认识不适应;有的地方城市民族工作力量不够,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基础不适应;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解不深,对出现的问题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能力素质不适应。这些都凸显了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无论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上,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困难,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对各民族群众一视同仁。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帮助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城市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籍地相关部门的联系,逐步扩大少数民族劳务人员有序输出规模,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引导各民族成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的成员,都要坚持依法处理。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预防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要建立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总体预案,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机制保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还要讲究方法、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扎实推进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成效和水平。“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迅猛发展的重要时期。推进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既面临诸多挑战,更面临难得机遇。让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恪尽职守、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不断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〇一一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