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3页
正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深刻变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四)加大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市乡镇两级财政预算要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投入,坚持用财政的钱解决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的难事,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搞好农村公共服务,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以今年“三农”投入为基数,市财政每年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增幅要高于财政收入增幅。各乡镇(街道)、村(居)也要多方筹集资金,搞好配套,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五)深化改革,有效整合资源。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的覆盖面,即从全面扶持为主向支持年度重点村转变,从支持农业生产为主向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重转变,从支持第一产业为主向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转变。深化农村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农村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农村经济组织方式、金融、户籍、土地流转等配套改革,让劳动、技术、知识、管理和资本的活力在农村竞相迸发。整合项目工程,捆绑使用资金。市里每年确定的重点村定在哪里,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就配套到哪里,工作力量就集中到哪里。整合政策资源。财政、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财税分成、产业扶持、规费收缴、就业培训等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扶持的坚决兑现。
(六)严格步骤,强化监督考核。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要按照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严格考核验收的要求,确保建一个成一个。要严格质量标准,有效巩固成果,把当年验收与五年后总考核相结合,确保建设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把新农村建设列为乡镇(街道)、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实绩定奖惩,形成良好导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1、经济繁荣村强民富
实施农村产业提升工程,协调三次产业发展,塑造区域产业特色,实现镇村经济活力增强,农村劳力充分就业,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富足宽裕。
1)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幅提高,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达到人以上,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以上的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产业化经营;
2)在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上,一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降到%以下;
3)%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到二三产业就业;
4)乡镇(街道)二三产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在的基础上翻两番;
5)基本化解村级债务,村集体年收入万元以上的村(居)占到村(居)总数的%;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达到元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到%以上;
7)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
8)农村城镇人口比重达到%以上;
9)恩格尔系数小于%,文化娱乐支出比重达到%以上;
1)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
1)农村人口预期寿命达到岁。
2、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实施教育提升、文体场所建设、乡村卫生院所改貌、服务大院建设、农民健康等工程,实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人口适度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1)农村居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以上;电信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话数超过部,数字电视实现户户通,计算机宽带网实现村村通;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新增劳动力职业教育,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年;
1)镇村卫生院所达标率和设备升级完成率达到%;
1)村级服务大院或为民超市建有率达到%;
1)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和村级文体场所健全率达到%;
1)合法生育率达到%,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下,晚育率达到%。
3、保障体系健全完善
推动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健全农村各项保障和救助体系,初步实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1)农村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均低保标准达到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特困户大病报销率达到%;
2)失地农民土地永久补偿覆盖率达到%,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2)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行财政供养;
2)特困家庭学生享受免费年教育,并获得生活补贴;
2)特困家庭实行大病救助;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弱智人员家庭救助覆盖面达到%;
2)全面解决农村无房和危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2)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岁以上的困难老人享受生活补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4、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加大镇村规划力度,开展村庄综合治理,实现镇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建设规范、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2)镇村详规覆盖率达到%;
2)对群众有搬迁愿望、具备搬迁条件的小型村进行整合,对城中村、园中村和空心村逐步进行改造;
2)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
2)%的行政村建有小康屋或公寓楼;
3)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所有村庄主要街道全部硬化;
3)所有村庄主干街道和公共场所全部安装节能型路灯;
3)自来水入村率达到%,入户率达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逐步健全完善村庄供水、排水体系,有条件的村实现雨污分流;
3)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农村“四害”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
3)万元农业gdp用水量下降到立方米以下,村民普遍使用秸杆气化气、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的行政村占到%。
5、乡风文明民主和谐
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农民教育、治安防范、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体系,实现村级组织团结协调,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干群关系融洽和谐,邻里友好和睦,社会安定有序,民风健康文明。
3)全市%的镇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村党组织书记与村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
3)%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3)村民对村级管理的满意度达到%以上;
3)治安巡逻、矛盾调处、为民服务三支队伍健全率达到%,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农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以上;
4)%的村建成文明和谐村,%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以上的农户为“十星文明户”或“文明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