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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纪委书记在2011年纪检监察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4

市城管局纪委书记在2011年纪检监察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按照局党委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局班子成员基本上都到会,这充分体现了局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总结2010年度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刚才李局长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稍后,梅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我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去年8月份,在中纪委组织的北戴河纪检工作培训会上,我局的做法被当做典型经验作了介绍。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了工作落实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总支(支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原则,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工程”,突出了主要领导的责任目标,坚持一岗双责,将城管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完善了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印发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抓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实施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针对城管系统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实行风险预警和防控、强化效能监察等措施,实现城管系统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目前,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局属各单位以及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都填写了(岗位)个人廉能风险识别防控表,评估了岗位风险点、制定了自我防控措施。

(二)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了廉洁从政

一是认真开展了党规党纪教育。始终坚持抓好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局党委会、工作调度会、民主生活会和职工大会等机会,通过城管网站、内部刊物、宣传展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和中央、省、市纪委的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二是深入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系列活动。邀请了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熊洪清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辅导学习《廉政准则》;订购了《廉政准则》口袋读本等书籍210多本,给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人手一份;组织开展了上廉政党课、主题演讲等“十个一”活动。期间,我局共制作了7块宣传展板,在市纪委廉政在线上刊登《市城管局“三个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信息1条,共收到党员干部心得体会文章10多篇,其中我的调研文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把好“四关”》在《宜春日报》理论版刊载。三是切实开展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定期收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走访身边先进典型、进行反腐警示教育等,先后组织了机关党员干部30多人观看纪检影片《信天游》和《秀水涌廉潮·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文艺晚会》,2次组织8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电教片《腐败案件警示录》,制作了廉政宣传栏18块(次),收到廉政文章10余篇,其中李俊波局长的《完善惩防工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文,在《宜春日报·理论版》刊载,促进党员干部树立了坚实的廉政理念。

(三)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了政令畅通

加大了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市里出台的“六条禁令”以及“三重一大”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对资金使用、选拔任用干部、项目招投标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重要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如人员的调整、干部的竞争上岗、系统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等,局纪委都全程予以了监督。强化了政治纪律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通过自查、督查、举报投诉等措施,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建设工程、工程招投标等规定,主动拒收“红包”、礼品、有价证券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确保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资金的使用安全等。2010年,局纪委先后3次组织新上岗、交流、任职的党员干部14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另接到群众反映系统内某些党员干部不廉洁的投诉举报4件(不含市纪委转办件),其中2件已移交市纪委,2件正在调查。全年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和《廉政准则》的行为。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了权力运行

在坚持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积极健全用人、资金、项目决策、综合执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等重大事项、重点岗位方面的监督防腐制度;继续抓好各种制度的完善、创新和执行,探索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在出台《宜春市城管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党员干部及执法人员“十不准”的基础上,去年5月份,又印发了《中共宜春市城管局党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详细内容,严格了各项决策程序,严肃了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的纪律。

(五)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印发了《市城管局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着力防止和解决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存在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以解决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流动摊点、车辆停放、垃圾噪音以及吃拿卡要和服务质量差等队伍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对涉企“三乱”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2010年,共把关和审核一般程序案件64起,简易程序案件579件,都确保了程序到位、依法准确、处罚适量,没有出现一起错误案件,系统内也没有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行为。二是严格开展了违法建设监管情况专项治理。及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组织专人,认真查找执法队伍中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收受好处、充当违法建设保护伞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不及时或监管不力的问题等。期间,中心城区6个执法大队290余名执法队员递交了自查报告和《违法建设监管情况自查自纠表》,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各大队都认真地开展治理工作,积极强化举措,切实加强了对违法建设的巡控监管。截止去年年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局共出动拆违人员5000余人次,拆除违法建筑330余起,面积33000余㎡,有效遏制了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日前,根据“强化前置管理、加强事中控制、实行事后追究”的原则,又拟草了《关于监控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严密地监控和治理违法建设问题。三是妥善做好了****工作。针对群众的**投诉和市政府、效能办等部门的督办问题,我们反映迅速、处理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关乎民生的污水冒溢、道路不通、路灯不亮、市容卫生、流动摊点、乱停乱放、违法建设和城管执法方式方法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大大提升了城管队伍的声誉和形象。如及时整改解决了《宜春日报内参》反映宜春南路、118和119路公交站台垃圾成堆的问题,受到了市民的好评,市政府龚建华市长也在批示中对城管部门反应迅速、及时整改、强化监管的做法予以了肯定。截至去年底,“12319”城管服务热线来共受理市民投诉2773件,处理反馈2737件,处理反馈率98.7%;共办理群众**和督办件604件,办结率达到100%,按时反馈率达到98%。

(六)突出重点抓创新,强化了工作成效

一是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年”工作,围绕加大招商力度、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作风建设、从严督查指导和健全体制机制的目标,精心组织、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并通过宣传展板、局内刊物和城管网站等载体,浓厚了活动氛围,推动了工作进程。截至去年底,共印发活动简报16期,悬挂宣传标语12条;正式落地招商项目3个,合同资金3.1亿,到位资金6040万元;行政许可项目由23项缩减为10项,缩减率56.6%;积极落实“三项制度”和“三零两减半”政策,办事时限缩减率达到30%。另外,通过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开展了“和谐城管、文明执法”等主题活动,以疏堵结合的方式,规范便民服务点,解决了部分擦鞋修车、早餐夜宵摊点问题;增划3700多个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垫付6万多元经费,解决某企业小区化粪池堵塞问题等。此外,我局还出台了一些服务举措。如对工业园区企业减半收取垃圾代运费、余土废物清理费优惠20%,对园区企业原则上只纠章不处罚,对园区企业所有户外广告免收审批手续费,对园区增开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等。去年9月,省政府效能办、省住建厅联合调研组对我局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省政府效能办转发了我局的做法,省住建厅创业服务年办公室对我局的做法也作了详细介绍,并以简报的形式向全省住建系统转发介绍。去年底,我局被市效能办评为创业服务优秀单位。二是推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主要抓好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建立整改台帐,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销号管理,一个项目一个问题地过筛,巩固了治理成效;同时,进一步抓好了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了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加强了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的标前、标中和标后管理。目前,我局已出台了《宜春市市政公用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暂行)》和《宜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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