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全面提升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在农村合作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在农村社会服务中的骨干作用,突出重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组织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要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龙头企业上实现新突破;三是要推进基层社改革,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四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实现新突破;五是要制定和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在培养农村专门人才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农村流通体系。到2013年,力争90%的乡镇有农村超市,90%的行政村有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90%的农资商品和80%的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到乡村超市及农家店,70%的零售终端(村级农家店)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50%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由乡村流通网络经营;90%以上的乡镇改建1—2个专业市场,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个集贸市场;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现代流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规范完善乡镇“两社一会”50个,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流通企业及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加盟或特许经营等方式,打造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制,激发内部活力,加快职能转变。改革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持久动力。过去供销合作社靠改革扭转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过度中的不利局势,实现了扭亏为盈。当前和今后,供销合作社也要靠改革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划、引导、协调、服务、管理;负责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实行社企分开,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合理流转,保值增效,取得的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社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
二是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培育龙头骨干企业。近年来,我县供销企业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全县供销系统的改革改制已基本完成,但部分企业的改革还不彻底,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仍然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原因。下步,必须继续深入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社有企业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围绕打造龙头骨干企业。继续推进社有企业重组,通过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经营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生产型、加工型、流通型龙头企业,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切实调动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三是多形式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壮大供销合作社实力。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系统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基石。充分发挥好基层社的作用,对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改造重组基层社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关键环节来抓。要紧密结合基层社的实际,通过参股、兼并、托管、加盟、租赁等方式推进改造。多形式、多途径,打造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改制后具有一定实力的,通过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配送中心,推行连锁配送,发展成为市场化运作、产权明晰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实行民营化改造的基层社,通过吸纳经营骨干、其他经济组织和农民加入等方式,发展多种合作形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社,可以组建跨行政区域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基层社已经歇业、破产或撤销的乡镇,可以引导发动农村能人,自愿组建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
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加强“两社一会”和“四进村、五个有”市场建设。以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引导农产品经纪人、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输专业户和龙头企业等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基层供销社和购销店为基础,大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探索兴办流通、消费、信贷、担保、保险等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组建一批农村日用消费品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给予按法人实体注册登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水平,积极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切实发挥各基层供销社连接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村级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同时,要不断规范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民办、民管、民享”的运作机制,真正成为农民认可、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广泛联合农业优势产业中的同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组建县级农产品流通专业协会,推动跨所有制、跨区域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努力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方式,为广大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协调、维权等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调结构,指导农民种产品,帮助农民销商品,并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等方面引导好、服务好。
五是创新经营方式,加强网络建设,搭建为农服务平台。一是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以县农资公司为依托,通过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打造县城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延伸农资服务链,逐步建立乡镇和村级农资配送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完善网络建设。二是加强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龙头企业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主导、乡村经营网点加盟等发展模式,按照“乡乡有连锁超市、村村有便民店”的要求,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为依托,中心村镇日用消费品网点、村级放心店和便民店为载体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建设。以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组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加快建设。五是加强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建设。结合“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创办“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发布制度,形成农村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六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构建以区域批发市场为核心,乡村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农民交易无场所和交易环境差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源于农业、熟悉农业的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保障市场的高效运转,有效组织农产品进城、进超市,组织工业品下乡、进农家店。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继续解放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乡村流通工程”的实施,抓好全县供销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分析市场和驾驭工作的能力。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广泛调动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实力和活力。
三、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流通活则百业活,流通兴则百业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今天,流通成为连接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供销合作社要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乡村流通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上来,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的新主体、新网络、新体制、新机制。要创新发展模式,打破区域、行业限制,鼓励有实力的基层社跨乡镇创办经营服务网点。要创新农村经营服务纽带,依托供销合作社品牌,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坚持自愿、互利、有偿和平等原则,鼓励社会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等,通过加盟和特许经营等方式,联合打造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要创新农村流通经营业态,引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直营加盟、特许经营和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开展或参加网上交易、会展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业态。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供销部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各方面的扶持。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对大中型农资、农村消费品和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农村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要加大直接投入或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以探索牵头组织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国土、税务等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