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村官”不如完善村民自治
“村官”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的俗称,虽然算不上是什幺官,但却是社会公共权力最底层的“一方天”,他们可以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但是,也可以成为横蛮无理、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封建“酷吏”、村霸。对农民来说,服从这些村干部的管治,就是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但同时,他们的胡作非为也会损害党和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威信和形象。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村干部所作所为与封建“酷吏”无异,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治理,必然引发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
有人以为,中央权力的鞭长莫及状况,容易放纵和滋生欺压百姓的“土皇帝”,所以应该加强监督。推行审计制度,就是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笔者的观点恰恰相反。正因为政府的“权力之手”伸得太多、太长,多到相互掣肘、长到无暇顾及,才赋予了村级管理者无限扩张的权力野心,使他们在村级政权里成了各种官方权力和上级权力的化身。现行的村级管理模式不改变,乡镇政府继续习惯于简单、粗暴地干涉村民自治,将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依然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那幺审计“村官”不仅会走过场,而且审计所产生的成本还会转嫁为农民负担。
在基层干部中有句俗语:“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意思是说上面各个部门、机构的工作都要通过最底层的干部来抓好落实。村官们的工作不仅艰巨,而且还非常复杂。水利、卫生、农牧、计生、税务等部门的工作都要通过村官来协助、来管束、来收费、来罚款,社会福利性、救助性的工作都要通过村官来进行利益分配。在村官们依据着各种“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法规、政策来管理农民的时候,在依然奉行自上而下的县乡村的干部任命制里,既然村支部干部的任命决定于上级领导而与农民群众无关,干部们自然不会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在各地方官员层层分解的目标责任制里和在依旧执行着数字政绩至上的考核制里,各个村干部的肩上都压着沉重的担子。在这种局面下,只能是让那些具备横行乡里条件的“强人”们跳出来,将一副副的重担强加在质朴的农民的肩上,将一份份罚单塞进农民的手里换来上缴的任务。这种“强人”执政的局面正严重制约着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干扰破坏着农民的幸福生活。
只有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让农民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自己的幸福,不再依靠乡镇政府的插手和包办,当代农村的许多矛盾和问题才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