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经过全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辛苦扎实工作,高效率、高质量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取得显著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切实加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1、组建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做到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三落实”。
8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昭政发〔〕42号文件精神,我县以绥政通〔〕53号文件行文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任组长,财政、发改、经贸、监察、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统计局局长杨楣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后,随即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绥政发〔〕47号文件,并从经贸、发改等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到启动经费15万元,购置了办公设备。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落实,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普查工作要开好头,起好步,制定实施方案是第一件大事。我们吸取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经验和不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依据《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阶段划分,整个普查工作从8月起到8月完成,分为准备阶段、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和数据发布、应用及总结表彰阶段四个阶段。
3、优化关键环节组织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普查工作。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我们优化关键环节的组织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普查工作。一是做好“三员”的选调工作。尽可能把熟悉会计、统计业务的人员选聘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被调查单位调查员,把好人员素质关。全县共选聘普查指导员24名,普查员42名;二是整理和规范基础资料台帐。全县“限额以上、规模以上、资质以内”的三上单位不是很多,大部分是三下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规范,有的企业没有会计账簿。为使正式调查登记时有据可查,我县以绥经普〔〕1号文件通知各被调查单位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统计台帐,尤其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三是单位清查。我们采取先比对、后清查的方式,由相关部门提供单位名录资料,电脑程序汇总生成《单位清查底册》,然后由普查员带着《单位清查底册》进行“地毯式”清查,做到不重不漏;四是普查表的发放。县经普办分专业直接培训到被调查单位调查员,由被调查单位调查员领取普查表,在正式普查登记时,依据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普查表,之后把普查表连同单位统计、财务台帐资料一并交回相应负责的专业人员审核验收,专业人员进行手工快速汇总,初审过关后,进行数据录入;五是数据处理责任到人。数据处理是相当繁琐的工作,县经普办建立了数据处理责任制度,由分摊普查表的相应专业人员负责普查数据的录入、审核、错误修改等环节的工作,直至市级审核验收。这种操作方式既增强了专业人员的责任感,也保证了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
(二)积极营造经济普查工作的良好环境氛围
经济普查要整体推进,顺利实施,加强宣传,大造声势是必须做好的工作。我县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营造经济普查工作的良好环境氛围。一是进行动员部署,组建工作机构后,县政府立即召开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和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进行启动动员,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正式普查登记前,县政府杨杰副县长发表电视讲话,总结准备阶段工作并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搞好业务宣传。采取书写标语、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广播、电视、刊物类新闻媒体和以会代训、现场讲解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普查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达到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刊物有文字的效果。共书写张贴标语167条、宣传画179幅,出动宣传车22次,以会代训9场次;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各种时机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提高被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做到依法普查,依法如实提供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三)严格制定经济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度
1、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县政府结合市政府制定的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相应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并与五个乡镇分管经济普查工作的政府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
2、制定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我县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建立起普查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办法和验收标准,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
(四)认真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明文规定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为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抓。同时细化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依法责任追究。
2、强化物资保障。采取上级匹配和本级购置的办法积极组织普查物资的就位和到位工作。
3、强化法制保障。成立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不定期深入一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保证普查工作依法进行。
二、 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
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扎实细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清查不重不漏。全县共有法人单位493个,其中企业法人212个,机关法人67个,事业法人140个,社团法人31个,其他法人43个。有产业活动单位285个,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63个,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22个;二是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县生产总值、二、三产业增加值及企业成本、利润、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水及能源(售电量、用水量)等各项主要指标与一经普、年快报比对能分析出其中差异因素所在;三是初步建立起单位名录库与电子地图。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前提;二是经费落实是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三是超前的思维、精心的组织、严格的工作制度是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四是抓住重要环节创造性开展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五是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根本;六是依法普查是普查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根本保证。
三、 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多来所做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工作超前思考和总体部署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工作进展过程中处理好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对业务技术的指导上做得还不够超前;四是在对工作的督促检查上做得还不够及时;五是在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上做得还不够到位。上述不足,导致工作中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问题出现了才采取措施补救的现象以及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普查报表的现象。
四、 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的普查工作,要确保取得高质量、高效率,提出如下建议:
1、各项普查工作要做好提前谋划、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使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2、加强对工作开展过程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各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相扣,顺利推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