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做法及其初步成效
,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得到了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积极响应。一年多来,全系统上下始终高举“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旗帜,坚持抓重点、创特色、出精品、争一流,涌现出了一批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创造了许多新鲜活泼、实在管用的先进经验,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目标考核为重点,细化了管理目标和责任;二是以增强可操作性为前提,量化了基础业务标准;三是以电子政务管理为平台,进一步规范化工作流程。从开始,省厅连续四年开展了“十件大事”评选活动,今年又在全系统首次开展了“管理创新奖”评选活动。这两项活动可以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金鸡奖”和“百花奖”,体现了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着力点和闪光点。通过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既提高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创新力,也提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影响力。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和李全林副省长对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特别是以管理创新“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结全省系统开展管理创新、精细化管理的初步成效,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强了土地调控的针对性
1、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机制。我们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动从以批地为主的管理逐步转变为以供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全程监管机制。国家进一步收紧地根后,下达我省的农地转用计划同比略有下降。为发挥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方向的调控作用,形成项目用地的“倒逼”机制,我厅研究确定了计划分配原则,对省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不予分配,同时省级预留部分机动计划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其余的用地计划,经综合平衡后分配到各市。在用地审批中,各地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关。省级预审233个项目,共核减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面积达3000多亩。建立建设用地网上跟踪管理制度,凡审批的每一宗建设用地都在网上公布,对项目、用途、投资、竣工时间进行统一实时监控,接受社会监督。,全省使用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占到供地总量的四分之一,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实行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点供制度。为落实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厅改革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从起,对57个投资1亿美元左右的外资项目及重大民资项目,实行省级点供,涉及总投资55亿美元、312亿元人民币。苏南、苏中、苏北点供项目投资强度分别达到每亩360万元、340万元、200万元。对此,梁保华省长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批示:“此项措施落实得很好。对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起了促进作用。”今年上半年,为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梯度转移,我厅积极支持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单独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昆山—连云港工业园、南京—涟水工业园等10个南北挂钩共建的开发区,分别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500亩,用于年内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
3、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多年来,我厅连续对全省城镇地价变动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我们坚持的看法是:推动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导因素并非地价,而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等因素。全省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20%-30%,与国内重点城市基本相当,其中南京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0.18%,为全省最高。为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供地结构,在城市批次用地中,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全省住宅用地供地量为5.2万亩,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其中,普通商品房4.5万亩、同比增加1.7万亩;经济适用房1350亩、同比增加1280亩。各地在年初都能及时制订房地产年度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苏州、南京等市推行“五定一公开”(定房价、定套型、定面积、定对象、定区位,公开拍卖土地)政策,逐步解决了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效果很好。
(二)促进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1、积极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我省于就提出土地利用实行“三集中”,即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民住宅向社区集中”,以集中布局实现集约发展。目前,重点规划和保障省政府确定的98个重点中心镇建设用地。近年来,无锡市已建多层、小高层农民拆迁安置房近3000万平方米,最高的“蠡湖人家”小区建了30层以上,全市仅折迁安置房建设就节约土地约15万亩。另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在全国首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面,以加快推进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
2、建立集约用地的定额标准和考评机制。为提高开发区项目用地“门槛”,省政府早在就明确发文规定,投资强度苏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250万元,苏中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160万元,苏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120万元。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投资总额小于5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提倡使用、租用标准厂房。这一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昆山市两次提高投资强度定额标准,从原来的“5432调整为“6543”,即:外资投资昆山出口加工区每亩不得低于60万美元、昆山经济开发区每亩不得低于50万美元、各镇配套区不得低于40万美元,民营企业投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都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近年来,无锡市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已接近1500万平方米,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又节约了土地5万亩。今年上半年,我厅对全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了新一轮修订,制订了《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版)》,新的指标体系更加体现集约用地的原则。,我省还率先开展了100家省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工作,并通报排名结果。全省有40家开发区达到了省定投资强度的要求,主要集中在苏州、无锡、南通等地。苏州工业园区的投资强度,每亩高达912万元,而苏北地区少的每亩只有16万元。
3、运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水平。市场机制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根本途径。我省开通了“江苏土地市场网”,实现了土地供求信息的全覆盖。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进入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全省合同土地出让金达到1156亿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获得的出让金842亿元。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自觉节约用地,编印了《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市、县(区)实行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涉及58宗、292公顷土地。
4、积极调整盘活存量土地。我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存量用地专项调查,基本查清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的存量土地情况。省政府于发文,调整提高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有效遏制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苏州、昆山、无锡等许多地方大力实施“腾笼换鸟”政策,把占地大、劳动密集的项目转移出城镇或开发区。对搬迁出来的项目,按照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引导向苏中、苏北地区转移。并积极谋求内涵式发展,鼓励企业追加投资,实现“多增资、少增地”。不少地方规定,利用原工业用地增资改建的,不再收取土地相关费用。
(三)提高了耕地保护水平
1、落实耕地保护的地方政府责任。,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市政府对省政府下达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上报省政府下达各市人民政府执行,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
2、运用经济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占用耕地成本,调整了耕地开垦费标准,开展了省内易地补充耕地直接挂钩,全省以挂钩方式易地开垦耕地19.05万亩,苏南向苏北注入资金13.47亿元,既实现了区域间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又保证了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省有5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有7个县(市)被确定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目前全省县级达标率实现72%。
3、创新技术手段加强耕地监管。总结推广南通市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基本农田动态现场巡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省13个市的局域网全部建成,广域网全部连通。试行建设用地远程报批试点,初步实现了批地报件网上传输,部分地区用地报批、土地发证做到了让“数据网上跑,不让百姓跑”。完善“对外以图管地、对内以证管地”的地籍管理机制,重点开展“515”大比例尺(即城镇1:500、城郊1:1000、农村1:5000)城乡地籍一体化工程,“515”现代地籍成果为耕地保护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支撑。
(四)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1、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的奖惩机制。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探索土地执法监察的新路子。一方面,保持土地执法查处的高压态势,开展大规模的省级土地执法巡查活动。,我厅先后对全省13个省辖市、40个县(市)、43个开发区和165个乡镇开展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照片对部分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监测检查。去年,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查处12起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为主的监察机制,总结推广盐城大丰市实行的“全员执法、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执法监察制度,有效遏止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率。今年上半年,我们还将实行土地执法分类管理。在全省范围分别评选10个三类县(市、区):一是10个土地**重点管理县,二是10个土地执法重点管理县,三是10个土地执法模范县。对列入全省**重点管理县的,暂停这个县的重大项目省级点供;对列入土地执法重点管理县的,即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