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政令畅通。
二、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1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团结、求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必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后,按照有关的法定程序和章程办理。
六、党支部决定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各行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作出表率。
七、党支部每个成员必须增强党性、坚持原则、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树立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尚,通过谈心和民主讨论来解决工作中的意见和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