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紧缩开支、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爱局如家的思想,共同做好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2、本局经费实行“一支笔”管理制度。一切开支必须先报告,获准后方可开支(包括暂借)。没有领导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 3、添置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和各科室所提出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公文纸、笔记本实行登记领发制度。 4、因公出差,出差两天以内的原则上财务室不借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钱的,经领导同意后,严格履行借支手续。差旅费报销严格按财政文件规定办理。 5、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加强通讯管理,不能因私事挂长途电话。 6、小车修理及燃料费等各种费用开支应先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能办理,司机补助按市财政局规定执行。 7、接待客人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注意节约。上级领导和公务方面的来客,实行按标准对口接待。一般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从严掌握。 8、财务人员要严格按《会计法》办事,实行定期结帐制度,每双周星期一在财务室报销条据。 9、现有的办公设备用具,由办公室(财务)清理登记建帐,由各科、室、所专人管理,若发现损失和丢失应视其情况给予经济赔偿。 10、财务公开,实行财务内外监督,共同执行,做到一季度张榜公布一次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