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监督制度
社区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监督制度 为切实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有效的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区、街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监督制度。第一条、社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由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道督导组负责督导社区支部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组织、检查好党员学习活动。
第二条、支部要严格按照区、街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党支部要建立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党支部领导班子要组织、开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的指导,
第四条、党支部对党员的学习、考核、监督、评价等相关制度、方法的制定及实施进行监督。收集居民群众对党员
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党支部每两周向街道督导组书面如实报告一次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如遇重大事项及时书面报告。
第五条、街党支部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做好党员每一项学习活动的统计、检查、验收工作,并采取调查问卷、通报、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询听取意见,对检查验收中达不到要求的党员,应做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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