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街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制定本年度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本职工作(30分)
依据年初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具体责任人的得分依据区综合考评组提供的本部门得分,按比例计本条分。
分管领导的得分依据区综合考评组提供的所分管部门的总得分,在算得总分的平均分后按比例计本条分。
2、经研究确定以下各项列为今年度重点工作(40分)
(1)完善临港工业园区征地报批工作。
(2)拆违工作。
(3)马江工业园区的一期征地工作。
(4)金安工业园区的征地工作。
(5)马江工业园区一期拆迁工作。
(6)马江工业园区二期拆迁工作。
(7)文明创建工作。
(8)贵池工业园区二期征地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能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当期任务的记满分,完不成任务的依率记分。
以上考核由督查办提供初评意见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确定。
3、联系村工作(30分)
依据该同志所联系村的村级工作年度考评得分,按比例记得本项分。
二、考核办法及注意事项
1、因为分工没有参加重点工作以及没有联系村的机关干部将按照同类人员重点工作和包村工作的平均分作为得分。
2、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依据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分得分。
3、临时聘用的非正式职工不参加考评。
4、本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年度奖兑现的重要依据,年度奖的具体标准由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确定。
5、区级重点工作(含财政、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项)奖惩办法仍按12月17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原《办法(试行)》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街道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