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保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汇报材料
完善措施 强化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淮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年来,随着高校大规模的扩招,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就业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对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以就业推动发展,以发展带动就业”的良好态势,为淮北经济和社会发展配置了大量的毕业生人才资源,维护了社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完善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我们制定了《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政[]6号)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一是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吸纳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吸纳人数每人1500元、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最长不超过3年的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认真组织落实“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出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二至三年的实习、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二、鼓励引导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企业吸纳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4050”失业人员、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就业困难的被征地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本地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按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三、开展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不仅使企业更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增强其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也使毕业生能更多地与用人单位接触,增加就业机会和可能。一是开展组织“就业政策校园行”活动,通过在校园内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就业求职专场辅导会、创业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国家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的政策规定、维权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增强维权意识。二是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家庭困难的历届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零就业家庭”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重点帮扶,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在其中一场对接洽谈会上使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突破了90%。三是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沟通平台,以来,我市在保证招聘单位质量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按照不同专业、院校类别,组织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7场,累计提供31078个岗位信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份。其中深入淮北煤师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淮北一、二职业高中等学校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活动5次。四、完善服务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开展人性化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建立政策引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培训、档案托管、信息服务工作制度,积极为到淮北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加强与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县区人才中心相关部门的联动互动,着力构建内外贯通、上下贯通、横向贯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招聘活动安全。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就业服务。五、加强网络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淮北就业网和淮北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高校毕业生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充分利用淮北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 家网络会员单位,以来,共通过淮北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8场次,发布招聘信息840条,提供6884个就业岗位。六、加大资金扶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金融危机以来,大批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困境,我们针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实名制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并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登记高校毕业生优先享受政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强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倾斜,尽量简化高校毕业生自助贷款发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给予贴息扶持。面对当前新的就业形势,我们将进一步抢抓机遇,化危为机,在党和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的方针指导下,从以下五个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模式,不断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一是在建立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网络上下功夫。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纵向加快与省、国家人力资源市场链接,与各县人力资源市场联合;横向加强与开发区、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水利局、皖北煤电、淮矿集团公司、淮南国投新集等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随时掌握全市在建、拟建政府投资大项目工程,了解项目投资额度、用工数量和所需工种;积极推进与淮南、蚌埠周边城市以及国内各大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尽快实现市场贯通、资源贯通、服务贯通。二是在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上下功夫。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高校毕业生,以满足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为目标,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加强人才供求信息库建设,构筑人才供求日常公共服务平台;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定期发布人才需求指数,积极进行就业引导。特别是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政[]6号)文件精神,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三是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上下功夫。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当困难,但有的企业招聘员工时,只注重招聘对象的工作阅历、实践经验,设置了招聘门槛,将高校毕业生拒绝在门外,给毕业生就业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单纯,高不成,低不就,好高骛远,给自己找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作为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就业指导,积极做好“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工作。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引导:一是积极引导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合理使用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潜能,为企业创造应有的价值。二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要引导他们结合实际争取多种渠道就业,既可报考城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也可报考乡村“村官”和“三支一扶”;既可到城市就业,也可到乡镇工作;既可到外地务工,也可在家乡做事;既可帮别人打工,也可自主创业做老板。坚持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向,争取尽早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创业服务组织体系,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工作,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个方面的内容,形成“八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制度。四是在落实扶持就业政策上下功夫。要积极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招聘使用高校毕业生,对按规定使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要按政策规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适当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必要的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免费组织他们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完善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加强与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合,充分发挥团市委和妇联已建成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作用,为未就业但有就业愿望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基地,提高毕业生的专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见习期间,由财政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五是在强化创业综合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和创业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平台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维权等服务。要不断更新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收集和发布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将我市打造成为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就业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