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风建设情况的汇报材料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行风建设情况的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现将我局一年来的行风建设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抓组织、定措施,实现了“三个”到位。
1、认识到位。为了确保今年的行风建设一开始就高起点,高标准,我们首先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先后召开了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座谈、讨论行风建设的意义以及具体方法和措施。在座谈、讨论的过程中,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做为县政府的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部门,能否在社会上展示人事劳动部门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对优化全县的发展环境,维护县委、县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而使大家认识到行风就是形象,行风就是环境,行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我们适时召开了全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发出了“从我做起,与局共荣辱”的倡议,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行风建设的热情和自觉性。
2、组织到位。为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我们在调整充实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时,又建立了局内外两个行风监督小组。在局外聘请了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主管人员为行风监督员,定期邀请他们来局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我局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局内建立了由10名干部职工组成的行风监督小组,并明确了一名监督联络员,及时将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领导小组。此外,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权威作用,在领导小组内专门建立了一个由5人组成的督导检查小组,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有关单位实施督导检查。从而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措施到位。一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即是业务工作的责任人,又是行风建设的责任人,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今年我们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标准》,对行风建设的内容、目标、措施都做出了硬性规定。使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落实奖惩。年初把行风建设的内容进行量化,纳入全局百分制目标考核,做为年终考核评比的硬性指标,不达标的单位不能评先,个人不能评优,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从而使行风建设从制度上得到了保证。
二、抓素质、树形象,开展了“四项活动”。
转变职能,优质服务,优化环境,是我局行风建设的着眼点和立足点。为此,我们在机关内部广泛开展了“四项活动”:
1、开展了以“争做合格人事劳动干部”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办公活动。在全局大力倡导和实施了“首问责任制”、“一站式”办公、“三声”服务、办公环境“四净”、“四整齐”等文明办公活动。活动中,我们采取定期听汇报、不定期抽查和文明知识测试三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了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一年来,局里共组织专题汇报4次,电话抽查6次,知识测试3次,全体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知识测试,并全部达到了90分以上。一年来,全局接待了大量来局办事、咨询或上访人员,广大工作人员都做到了“三声”服务,较好地克服了冷、硬、横的衙门作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较好地树立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干部职工之家”的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为切实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们对各科室的业务工作程序、办事时限作了具体规定。我们规定凡来我局办事、咨询或上访的人员,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有问必答。工作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事,要当场答复;需局机关研究的事项,一周内给予答复;需请示上级机关或事实不清楚,一时答复不了的,待上级机关做出决定,或事实查清后及时给予答复;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耐心的说服解释工作。同时,我局在县电视台对社会公开了七项服务承诺,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政府门前和局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自觉地把我们的工作置于了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今年以来,全局共接待来访群众600多人次,没有因接待不周发生口角或因对服务不满而越级上访的,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来局办事、咨询和上访人员的理解。
3、大力开展了“阳光行动”活动。为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我们在全局开展了“阳光行动”活动。一是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收费”。对我局人事、劳动方面的收费项目,严格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收费规定和标准进行收费。为此,我们还从社会各界聘请了30名收费监督员,对我局的收费项目、收费程序和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同时,在收费项目中,我们坚持了对收费规定有幅度的,一律按照最低标准收取的原则,对可减免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了减免。据统计,今年我局共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免表格、手续等费用1万余元。二是实施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我们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调整、职称评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干部职工考核、奖励、工人技师评审、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热点问题的政策、原则、方法和程序,以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都利用公开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了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举办政务公开栏5期,下发各类政策性文件8份,召开各种工作会议7次,利用集市公开宣传政策法规2次,印发宣传品6000份,从而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集中开展了劳动监察、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劳动争议调查等几十次执法、检查活动,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都做到了自觉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讲清执法依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合理处置。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人员执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越级上访的。
4、继续开展了全员技能训练活动。针对新形势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在以往抓素质训练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学法律法规、学wto、学电脑和一专多能岗位技能训练四项活动。特别是对去年新招录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必须通过业务技能考试方能转正定级。通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不仅使机关工作人员熟练了本职业务,掌握了其他科室业务工作的基本政策和程序,而且在全局营造了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目前,我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人人会使用电脑,并达到了无纸上机操作的要求,打字录入速度均达到了每分钟三十字以上,半数同志达到了每分钟五十字以上,本职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字材料、数据表格等,都能独立完成撰写、编辑、打印等作业。既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提高了办公质量。
三、抓热点、解民忧,为群众办了三个方面的实事。
行风建设中,我们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特点出发,着力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
1、积极协调,妥善解决了特困职工的就业问题。在去年帮扶特困职工上岗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积极协调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及时协调解决了去年帮扶上岗中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使帮扶对象尽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二是针对部分特困职工因未纳入帮扶范围,其生活困难仍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在调查了解、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了二次安置的意见,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采纳,使这些特困人员及时得到了帮扶安置,解决了他们生活困难问题。三是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千方百计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如县看守所离岗职工陈景昌,工作期间曾为县社会治安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目前本人已离岗,妻子无工作且身患重病,儿子、儿媳双双下岗,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按县里的帮扶原则,其儿子儿媳仍未纳入帮扶范围,当他找到我们,要求为其儿子安排份工作时,我们欣然接受了,经局领导亲自出面,多方联系,最终帮助其儿子了解决了临时就业问题。一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为14户类似的困难职工家庭解决了临时就业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大力开展劳动监察维权活动,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着重解决了几起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3月18日,我局接到举报宏利制衣厂使用童工的案件,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到该企业调查情况,经查该企业确实招用了一名14周岁的童工,劳动监察大队当即以法责令该企业将童工送回老家,并对该企业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我们还查处了华乐制衣厂、色织厂等四起苛扣职工入厂押金,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依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使广大职工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也净化了我县的劳动用工秩序。
3、认真贯彻六部委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原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有相当一部人下了岗、失了业,因此他们感到心理上不平衡,多次上访,要求落实两个待遇。为了稳定这一特殊群体人员的思想,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按政策为在岗的企业军转干部补发了企业拖欠的工资;二是从我县实际出发,为下岗的企业军转干部补发了生活费,补缴了养老保险费;三是将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纳入原扶对象,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军转干部的思想情绪比较稳定。
四、抓大事、促改革,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年来,我们以行风促工作,用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县定大事、要事的各项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人才智力引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针对我县人才状况和各类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今年以来,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积极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急需问题。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人才交流会、组织人员到陕西、内蒙等高校引进急需的人才等措施,全县共引进本科以上人才70名,有效地缓解了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此外,我们还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单位选拔有一定基础的人才,送有关院校进修或通过其他途径学习深造,以提升现有人才的素质。全年共送培研究生5名,送培各类急需人才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