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第一季度党内监督报告
党委:
根据《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实施细则》(银大党〔〕25号)要求,现对我支行第一季度开展党内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情况
本季度,我支行党组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并能及时向全行职工进行传达,并以此指导具体工作,使我支行各项工作能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的正确指导下稳定、健康开展。
一是按照地区中心支行部署,认真组织全行职工学习贯彻落实《行关于对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银发〔〕38号)以及《行关于对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银发〔〕5号)文件,针对《通报》组织了遵纪守法教育及讨论活动,及时开展了会计国库业务管理专项自查。支行党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案件防范工作。[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
二是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行纪委第一季度推荐的廉政文章,设立了廉政教育专栏——《警钟长鸣》,通过张贴廉政文章的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巩固和深化资金安全管理大检查的成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业务岗位特别是管钱、管物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各业务流程的监督和控制,把工作做细、做实、堵塞漏洞,坚决防范案件和风险的发生。
三是召开了支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同志在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以及地区中心支行党书记同志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宣布成立以支行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宣布了我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方案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本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主管纪检工作的副行长与各股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按照我支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抓源头实施方案要求,下发了党风廉政建工作标准表,主管纪检工作的副行长与纪检工作人员联合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季度量化考核,经考核无不合格部门。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
我支行党组在开展工作时能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大额支出能及时召开党组会、行长办公会进行讨论研究,由集体做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能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听取职工建议,严格按制度办事,重大事项经党组例会集体决定,不搞“一言堂”。3月,支行工作会议暨职工大会成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地区中心支行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先进,鼓励了获奖者,审议通过了行政工作报告、各项费用报告、职工提案,充分体现了民主,维护了职工权利。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我支行党组能够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增强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党的先进性,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使我支行党组班子成为一个团结的、求真务实的领导集体。
四、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我支行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对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能够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未发生不廉洁问题。
五、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
我支行党组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按行务公开要求,根据工作的不同保密程度,向行务会或全行职工公开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如在职工搞福利问题上多次召开行务会进行研究,并由支行物品采购小组组织实施,由纪检、内审部门进行监督进行,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公布。
六、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情况
我支行党组能够按照中心支行党委要求,坚持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一月份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月份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副厅级局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办法以及金融工作评论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三月份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一至六部分)以及沈阳分行纪委推荐的廉政文章。党组成员能自觉按时参加支行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和活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
七、重要情况、重大管理事项
本季度无重要情况和重大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