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识产权局工作总结
县知识产权局工作总结
,县知识产权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县知识产权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县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新增长
,我县新增专利申请5件,即:左卫宁的钩线式穿烟机发明和实用新型各一项;邹惠福的泡核桃青皮脱离机一项;于跃廷的普洱茶一项;袁瑞虎的预装茶纸杯一项;办理排式移栽器等专利补助共计5项1200元。
(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取得新成效
在今年的科普宣传日、科技活动周、千年茶乡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由县知识产权局负责牵头,县工商局、反**办、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及13个乡镇,分别利用街子天开展了主题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各种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街头咨询、悬挂张贴宣传画、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面向群众、贴近生活、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国家保护专利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保护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整顿和规范出版发行市场,严厉打击假冒质量标志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音像市场经营秩序等我县保护专利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等相关内容,初步统计全县在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中,共活动16次,悬挂横幅、标语10条、展出各类展板30余块,散发宣传资料0余份,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30余人,接受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受教育的群众达5000余人。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
(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强与公安、工商、文体、法制办等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加强执法协作与执法信息交流。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2、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联合公安、工商、技术监督、文体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保护消费者及知识产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四)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
围绕我县产业发展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积极争取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我县农业等产业管理中。围绕特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产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
针对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研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协助专利实施企业申报专利立项或科技立项。进一步做好专利管理工作,在做好已取得专利统计的同时,积极正确引导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技术,鼓励有创新的科技人员积极申报专利,努力使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体会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体会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有如下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提。二是注重协作、形成合力是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三是营造舆论和社会氛围是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四是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措施。
(二)存在问题
1、自主知识产权处于数量少、科技含量不高的状况。近年来,我县自主知识产权虽然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总体上还是处于数量少、科技含量不高的状况。
2、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地位意识不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3、在经济、科技、外贸等领域管理中,亟待充实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对科技创新活动需要实行更加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4、在制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发展计划时,研究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不强;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亟待提高。
三、的工作要点
,我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与我县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以宣传、执法为重点,以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扩大知识产权总量、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主要任务,努力开创我县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在调查了解专利信息的同时,积极向专利权人宣传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2、举办好一年一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联合工商、文体、公安等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我县将统一时间开展宣传咨询和执法活动。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我局将积极与县委、政府申请,制定《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试行)、《县专利奖励申请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以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县知识产权局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