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市地税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任务,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根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作风,以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近几年来干部职工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连年受到州地税局、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一、加大教育工作,铸就一支过硬的地税干部队伍
一是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思路,多年来市局十分重视干部职工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施教于先,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纪检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廉政制度和税务部门的廉政纪律,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认真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四比四看”、算好“七笔帐”活动,适时邀请司法局、纪委、检察院等单位领导来市局作法律、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地税人员廉政手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在工作中遵守好《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了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地税良好形象。继续加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中严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厉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措施和党纪政纪手段,加大对失职失责干部的问责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严格干部管理。
三是强化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在地税干部职工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纳税人”的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纳税人的艰辛,引导干部职工换位思考,从而促进干部职工摆正位置,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税收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服务”要求,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效率“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同时,创造性地开展《五办制》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繁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途径,自1994年地税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理事的理念,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责任追究,相继出台了103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且做到严格考核,严格处罚,从源头上控制了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市地税局结合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针对地方税收行业特点,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了一系统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第一,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减免税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劳动纪律制度》、《税收管理员考核奖惩办法》、《税收管理员座谈交流制度》、《精神文明创建奖励办法》、《税务明星评选制度》《计算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有力的促进地税工作实现了科学、规范、严格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了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二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纪检日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的完善》,使各项纪检监察的职能覆盖地方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执法行为,确保每位干部职工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工作中不出任何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方案、人事、基建、住房、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及减免税审批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了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四是建立了全局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对三个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领导全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及“六好”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同时考核验收。年初,市局在与州局和市委、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的职能部门、市局党组书记与分局责任人、部门领导与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落实到责任人和干部职工个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制度,抓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断拓展“述职述廉”对象,全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年都要进行“述职述廉”,加强群众监督。在“述职述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任前谈话、日常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
好的作风是收好税的重要保证。市局始终注意抓住一些热点、敏感问题,以防为主,关口前移。在业户开业、税款核定、补税罚款等涉税事项的处理上,坚持明确分工,集体决议。严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在连续几年的行风评比中,市局都名列前茅,在全市树立了良好的地税行业形象。
地税机构成立14年来,市地方税务局一直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全面的加强制度建设,把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从人大、纪委、审计、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二是开展税收执法监察走访纳税人活动,每年走访纳税户100户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走访,了解地税干部和各部门执法情况、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遵守“四项制度”及廉政纪律和工作效能情况、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同时听取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及其他情况。三是在各分局设立了兼职监察员,每年召开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地方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五是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