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某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西昌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西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对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民政民生保障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市民政局始终把民生保障放在民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通过加强民生保障工作,把亲民、富民、助民、安民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我市弱势群众的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基本上建立了以城乡居民低保为核心,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等相配套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1、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补助水平得到提高。
1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185元/月提高到200元/月,比执行的140元/月提高了60元;农村低保实施了分类施保,即:a类人员(无劳动能力,无基本生活来源或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低保补助水平每人55元/月;b类人员(一般低保家庭)低保补助水平每人50元/月;c类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低保补助水平每人45元/月,比的每人20元/月提高了约150%;
城市“三无人员”按实施分类施保的原则,低保补助水平从的每人19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
截止11月15日,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0户、9520人,月支出保障金132.4万元,人均月补差139.1元,比的人均月补差58.69元增加了137%;1-11月累计保障103480人次,比保障的94699人次增加了9%;累计支出保障金1478.3万元,比支出的559万元增长了164%。
我市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于“十一五”期间的全面启动,截止11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户5675户,12836人,比启动时的1758户、3580人增加了258%;月支出保障金65.7万元,人均月补差51.2万元; 1-11月累计保障137089人次,
累计支出保障金753.3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54.9元,比支出的保障金27.474万元增长了2641%。 5月,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37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的城乡低保工作从政策法规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三季度起在海南乡开展了农村低保金银行代发试点工作。出台了《西昌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申报材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程序。从11月起至12月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实施城市低保定期复查,农村低保年度审核。
全市共有五保户1360人,分散供养的人均月供养金达150元,比的人均月供养金100元增加了50%;集中供养的人均月供养金达200元,比的人均月供养金150元增加了33%。截止11月15日,共下拨五保供养经费247.15万元,比下拨的五保供养经费110.35万元增长了123%。城乡各类救济人员154人,下拨救济费 23.11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大。
,城乡医疗救助仅针对患16种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开展,农村救助封顶线为1500元,城市救助封顶线为3000元,9月,经市政府同意取消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救助封顶线均达10000元,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同时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简化程序,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实施。
截止11月15日,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999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56.4万元,人均救助金164.3元。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31008人次,比救助的1713人次增加了1710%;发放医疗救助金296.9万元,比发放的医疗救助金33.1万元增长了796%。
从和起分别为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按月发放20元门诊医疗费。从今年开始还对1311人次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资金72.3万元。
3、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年初制定了《抗灾救灾预案》,从5月1日至10月15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了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和上报。今年,全市发生旱灾,受灾人口59976人,饮水困难人口31948人,饮水困难大牲畜5762头,农作物受灾面积5457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3655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4.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64.8万元。截止9月底,全市还发生风雹灾、洪涝灾害6次,受灾面积 3521.1 公顷,成灾面积2143公顷。倒塌居民房屋69间39户,损坏房屋 1134 间。直接经济损失5315.8 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483.5万元。截止11月15日,共下拨春、冬荒款 55.2 万元,抗旱款及灾民生活****金57.8万元,共计113万元。帮助受灾户
4、积极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今年一是接收社会各界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和抗旱捐款共145.3016万元,二是接收为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共27.25265万元,均已全部上交州慈善总会,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三是接收为新农村建设捐款12.134万元。
5、做好慈善助学活动。
资助贫困大学生24人投入慈善助学金48000元。
(二)、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1、优抚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人数进行了调整、审核;积极稳妥地开展了稳控工作,**上访情况逐步减少。
(2)加强抚恤补助金的管理,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再次完善抚恤补助金全员社会化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全面落实抚恤补助金标准。目前我市有各类优抚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2200余人。截止11月15日,我市城镇烈属人月均定抚金为778元,城镇牺牲军人遗属人月均定抚金为709元,城镇病故军人遗属人月均定抚金为674元,农村烈属人月均定抚金为466元,农村牺牲军人遗属人月均定抚金为448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人月均定抚金为432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人月均定补金为443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人月均定补金为279元;在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的人月均生活补助金为279元;在乡革命伤残人员除按国家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外,1-4级每人每年由地方财政补助2506元,5级每人每年由地方财政补助816元,6-10级每人每年由地方财政补助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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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3)采取措施,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一是全市在乡的重点优抚对象(在乡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涉核人员)均由财政支付参合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努力解决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医疗困难补助。为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在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各类优抚对象给予临时生活、医疗困难补助,筹集资金53.7万元帮助36户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了住房。(4)做好调评残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按规定认真审查调评残材料,上报的材料合格率达100%,严格按规定10个工作日内上报调评残公示结果。
(5)加强西昌烈士陵园和丁佑君烈士陵园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底,再次对西昌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核定编制8名,并将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资金近10万元对丁佑君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元旦”“春节”“清明节”等节日,两个烈士陵园共接待各类祭扫人员5万余人。其中:接待修建成昆线铁道兵祭扫团二个(234人),12家外地烈士家属(45人),充分发挥了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2、安置工作。
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审查接收底退役士兵177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的士兵和转业士官96人,截止目前,为24名退役士兵安置了工作,为24名退役士兵(含往年度6人)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90.9万元,培训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22名,培训率达91%。
3、双拥工作。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3周年,也是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60周年,我市从实际出发,结合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精神,针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八一”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搞好“八一”军政座谈会及走访慰问部队工作。同时,加大了科技拥军工作力度,力所能及地帮助驻军解决训练、工作、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投入资金近3万元为95423部队改造了电视光纤。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驻昌部队、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推动了双拥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11月在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召开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和双拥模范表彰会议上我市连续第五次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全市双拥、优抚安置经费共列支1336
.97万元,比的708.3万元提高了88%。(三)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1、认真做好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西昌市第八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前的调研工作,分4个组,分别深入到8个乡镇、19个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研,先后召开了两次有关乡镇参加的换届选举座谈会,征求了各乡镇对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