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环保局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发〔2010〕52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县监察局《关于对全县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设效能政府,切实加大我局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机构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为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了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站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门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坚持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局主要领导亲自贯彻落实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学习活动。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让干部职工绷紧行政监督之弦。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行政行为监督系列文件学习活动,传达落实了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精神,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多次就省、市、县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流程的重要内容作了安排部署,使行政行为监督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干部职工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抓好组织领导,建立行政监督落实有效机制。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就怎样用行政行为监督提高执法水平进行讨论,各股室站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行政监督制度和措施,股室站队负责人定期向局党组汇报部门行政监督情况,定期交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
三、主要做法及监督重点
(一)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深入学习贯彻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协调推进工作。
(二)配合财政部门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今年县政府要求县级行政机关做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零增长,一律不新建楼堂馆所,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等措施,我局大力压缩会议经费,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三)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2010年重点监督涉及社会普遍关注或敏感的环境行政许可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涉及公共环境利益、群众反映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环境管理的岗位和环节。一是抓好关键岗位监督,把行政监督贯彻到业务工作。把监督管理股、污染控制股、环境监察大队3个岗位确定为行政监督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作为重点环节,明确岗位人员设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提出针对性监督措施,通过环境执法责任制对岗位监督考核,切实把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到位,按全局、股室、个人三个层次制定行政行为监督承诺条款,并将承诺书在股室公告栏对外公示,将个人承诺建立档案保管,做到执法工作有记录、有备案,重点环节有监督、有问效,促使行政行为监督在执法工作中发挥作用;二是抓好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费征收、执法监察业务等方面培训,强化风险监督,增强干部在行使环境保护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方面的风险意识,确保廉洁从政,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四)加强我局自身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各股室站队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集中培训和自学方式相结合的学习活动。制定了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计划,明确重点集中培训专题3个,学时10个,自学专题2个,学时6个,全年共培训干部15期,受培训人数16人。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学风上有新转变,观念上有新突破,能力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成效。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条件,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积极推进环保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审批。2010年7月1日前,对具备进驻政府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纳入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审批,对应进入而未进入的审批事项及时写出书面说明情况报告报县监察局。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我局行政处罚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定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将行政处罚主体名称、处罚依据、处罚权限、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事项,报政府法制办审查后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
(五)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根据上半年我局制定的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进方案和计划。确定今年度四项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结合重点工作目标倒逼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完成自治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强化污染减排工作;三是继续开展排污费收缴工作;四是争取上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70万元。
(六)推行一线工作法,各股室站队,紧紧围绕工作职责及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坚持下基层、到一线,认真开展环保调查工作,建立一线工作联系,一线工作联动,社情民意沟通,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公文交换,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1个窗口办理一线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高,概念认识模糊;二是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三是面上工作一般推动多,突出重点抓特色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注重监督,有效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认识,充分认识贯彻效能制度四项制度对环境保护工作、个人工作能力的促进作用,最终达到“我愿学、我想学”,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我局形成积极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加强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统筹有序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之间,以及每个制度各项任务的统筹协调力度,准确把握好各项制度的进程。三是加大网上信息公布力度,继续将我局的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发展。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