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工作总结
,我局在安宁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取得初步成效。1至10月份,我局所监管的18家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9374万元,同比增长3678万元;总产值13402万元,比增2602万元;利润比增227万元,上交税金 1363万元,比增20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建章立制明责任,构筑国资基础管理体系 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也是依法监管、规范程序的重要依据。,我局进一步构筑完善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体系。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时,注重集思广义,多方征求意见,其中重要制度提交市政府研究后转发,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确保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在机关效能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强调管理和运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运作规范。 二、资本运作重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以资产和效益的理念运作、经营国有资产,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国有资本运营的有效模式。 突出监管,强化措施保增值。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年初,将经营责任目标下达到2家直管企业,以此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是定期分析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管。要求所出资企业编制财务快报,按照昆明市统一的报告格式、内容、指标口径每月按时上报。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夯实家底。完成目前已经完成安宁市物资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出待处理资产损失833万元。同时,督促企业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并积极开展安宁市粮食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四是严格资产运作制度规定,规范行为。依据所制定的有关产权变动报批、报备及企业承包租赁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运作行为,积极引导企业适时调整国有资产投资结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督促所出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流失。我局加强对所出资企业落实国资监管制度的督查工作,尤其是财务督查工作,积极督促企业清理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资产流失。严格程序,产权流转重规范。主要从六方面,做实做好企业改制程序和国有产权转让及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工作:一是严格程序。在指导企业改制,办理资产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评估备案等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办理。目前,我市有2家企业按程序已开展改制工作,正在依法实现国有资产的有序退出。二是制度约束。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国资委的要求,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规范相关程序,防止内幕交易。在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审核中,注重严格把关,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客观。至,我局共完成3个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三是规范操作。积极推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阳光操作”,国有资产转让,必须经我局批准备案并进场交易。四是加强资产的管理。经营管理国有闲置资产 2万多平方米,采取资产出租、招标竞价等措施,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法,一年来,共实现经济收入288,054.40元。五是加强督查。根据统一部署联合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对我市9家粮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为下一步粮食企业的改制工作夯实基础,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我市进行审计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谋发展。一是健全所出资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别向4家所出资企业委派国有董事和董事长,重点健全4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和调整,督促公司章程的修订完善,促进企业规范、有效运转。二是加大企业转制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积极配合安宁市发改局对市属企业进行改革,并按照“一企一策,重点突破”的思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我局对安宁市物资公司和粮食企业的清产核资方案予以批复,使困扰粮食企业多年的资产不清问题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得到解决,为我市企业发展改革提供政策支持。三是稳妥处理好已改制企业的后续工作。今年对安宁市印刷厂和安宁市常安塑编公司改制后的资产进行了清理。在企业关闭工作中,我局着重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并引导企业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争取支持和理解,确保企业改革和调整的顺利结束,力争用一年至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改制、破产关闭企业的清算扫尾工作。 三、结构调整重优化,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一年来,我局非常注重我市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并有意识地将有限的国有资产逐步调整到基础设施、战略资源及我市确定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积极引导所属企业参与我市公益性的重点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参与大屯新区筹资方案的拟定,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在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对不属于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的重要行业和相关领域,不具竞争优势的小企业则采取逐步退出的办法,我局按照安宁市市委、政府的研究,注重从企业的发展需要出发,适时退出国有资本。一年来我局先后制作了安宁市华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天惠大酒店有线公司、安宁温泉云涛大酒店等国有资产的整体资产处置方案,目前正在运行中。 我局将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定位、依法履职,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改革方向,加大重组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有国有经济的作用,为建设和谐安宁、发展安宁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1、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在认真贯彻实施已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的同时,结合本市实际,逐步制订《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我市国有资产监管规章体系。2、扎实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办法。进一步探索完善企业经营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把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薪酬分配改革,逐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有效、约束到位的收入分配机制。 3、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相关部署,在所出资企业中逐步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出资人权利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编制我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做好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企业经营收益、产(股)权转让收入等监缴工作。 4、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妥实基础,并在清产核资后加强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重视财务监督工作,深化所出资企业的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规范各所出资企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投融资、大额资金往来、物资购销、应收账款、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与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1、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着眼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 2、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为契机,继续探索向所出资企业派出董、监事制度,同时建立对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考核制度,促进所出资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 3、稳妥处理好关闭企业后续工作。在企业关闭工作中,我局主要责任是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并引导企业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企业改革和调整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快破产关闭企业清算步伐,争取在一至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完成破产关闭企业的清算工作。 三、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1、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国家有关国有产权交易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号令和修订后的《安宁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把好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和操作程序关,严格市本级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和场外交易。 2、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将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有效整合,积极支持市产权交易中心推广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提高全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 3、加强产权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产权登记。在我局首次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证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深化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动方向、分布情况等,为我市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把好资产评估关。进一步建立完善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和重大项目专家审核制度,在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审核中,做到严格规范操作,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