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县年人事劳动工作总结暨年工作计划
,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大胆开拓,稳健开展人事劳动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工作成效
(一)实施人才强县,规范人事管理。
一是稳步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们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我县今年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方案》,稳妥地做好了公务员日常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报登记工作。对新录用的62名公务员进行了正常登记。认真对照参照管理的政策法规,我县档案局等4个单位已被批准为县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31人在政府序列参照管理单位进行了登记;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以贯彻落实“一法三制度”为契机,组织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逐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行政能力和执行力,增强科学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初任培训62人、新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培训163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91人,组织“一法三制度”、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考试2758人次,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了4431人参加的专业技术人员《成功学》、《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经济资格、执业资格的网络报名和中、高级技能人才的报名、培训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人才招录招聘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科学编制“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和“县公务员招录计划”,设置公务员招考岗位62个,定向考录村(社区)公务员岗位5个,今年的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顺利完成了招录公务员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工作,招录63名公务员。设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219个,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0人,其中教育系统160人、卫生系统26人、其它系统24人。并为县消防队招聘消防协管员10名;四是加大人才选拔力度,推荐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98人,推荐上报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选1人,上报第四届科技兴乡贡献奖推荐评选2人,推荐表彰全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确定科员37人;五是探索开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与组织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经宣传、网络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政审、体检后,共有21名大学生被派遣到农村基层组织任“村官”,切实为基层服务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六是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管理,认真开展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考核1602人,其中:优秀267人,称职1293人,基本称职4人,不称职1人,不定格37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4926人,其中:优秀706人、称职4192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1人、不定等次26人,为奖惩、培训、辞退、调资、任职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七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考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展开了1055名工勤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职业资格管理,切实推进人事劳动工作信息化进程;八是强化人才流转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合理调配人才资源,接待并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256人,办理干部调动82人,其中:县内调动61人、调出县外18人、外县调入3人,办理辞职5人,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严格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重点推行和完善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积极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认真宣传学习《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实现“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只减不增”的目标。动态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台帐,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二是坚持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编制工作程序,严肃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管理,完成了7个政府系统、党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定上报、批复工作,协调开展了畜牧管理体制、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农业管理体制和水利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坚决杜绝擅自增编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与工资基金管理相结合,按照“先审核、后发放”的原则,严格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强化工资基金管理,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四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及县级中学校长岗位年薪制度和学校校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竞争上岗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强化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管理,推行评聘分开,全县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共217个,实行聘用制管理4806人,占总人数的100%,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检验工作,完成了县乡事业单位法人检验工作,并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证书22户;六是坚持“进人核编”制度,全年为缺编单位办理核编准入281名,其中:教育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160人、卫生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30人、其他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29人,行政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62人。严格按照“核编、准调”程序办理人员调动82名,无一例违规进人现象出现,有效减轻了县财政负担,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严肃性。
(三)落实工资政策,认真抓好工资福利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正常开展好公务员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级别薪级变动、知识分子补贴、警衔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共审批办理1069人次。一是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或岗位工资档次和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机关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292人,人均月增资38元;晋升岗位工资档次280人,人均月增资32元;事业单位增加薪级工资4784人,人均月增资22元;二是做好退休、死亡有关待遇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审批标准,共办理机关工作人员退休26人,办理死亡有关待遇审批15人;三是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4人、劳动能力鉴定9人,上报市级审批失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7人;四是正常开展好公务员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级别薪级变动、知识分子补贴、警衔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共审批办理1069人次,并审批办理了年终一次性奖金手续1069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确立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到全县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采取财政拨款、单位自筹、企业自负等方式,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从1月1日起,确保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县属于三类区),全面解决了全县代课教师、村干部待遇始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大难问题。
(四)防控结合,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事劳动系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与政法、公安、**以及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了全县56名企业军转干部的“三拖欠”问题,组织开展了健康体检、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等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及时报销医药费,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情况进行个案解决,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92万元,并于7月份调整了企业军转干部养老金待遇24人,保证月养老金在1073元以上,并按时兑付到位;继续执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隶属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每日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并沟通企业军转干部思想、行为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全面稳控、重点突破”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强化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及**工作责任到人,进一步梳理出军转干部中参与上访的积极分子和骨干人员,采取领导带班、“人盯人”的防守方式,坚决制止其参加上访活动;按照“说服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坚持不开口子,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局领导多次上门、到户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以人情、人格力量感化他们,全力编制社会安全网。目前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稳定、生活有保障,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五)规范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从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利用电视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举办“三法”培训班2期,培训各类企业管理人员413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26万份,接受咨询余人次;二是做好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于3月5日起至6月30日对全县用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446户用人单位的审查,涉及劳动者8179人,覆盖率达100%。在审查中,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95户(件),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8户(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6份,帮助追缴养老保险2万多元、失业保险金1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万多元;三是扎实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8户建设单位先后在保障金专户存入保障金60.3万元,涉及工程29项、农民工7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