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我劳动监察大队在州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秩序,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某种角度而言,劳动监察直接意味着党和国家在务工农民心中的形象,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事关重大,为此,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提高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德钦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我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
今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国道214线改造开放、县城拓展治理、羊拉公路拓宽工程等数项并举的年头,各类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城市醒目的街道设立宣传咨询台,认真宣传《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并发放宣传册,如《企业用户须知》、《劳动纠纷问答》等480余册,张贴标语80条,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三、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服务于构建德钦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专查。
、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法情况专项检查”等专查共计余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2800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收取抵押金等情况作了认真专查,补签订劳动合同1179份,追缴社会保险历年欠费6953.85元,劳动执法年审68户,年审覆盖达100%。
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全年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4起,结案4起,拖欠农民工欠资案件16起,结案16起,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312人,帮助回农民工资92万元,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上访案件的严肃查处,既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震摄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用工单位,使德钦劳动市场呈现出一片和谐规范的良好局面。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六乡两镇进行四次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对全县涉及用人单位最多的29家用工企业,签订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信用协议,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中心工作提前摆在了用工企业的议事日程,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
4、加强执法力度。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维护健康的生命线,但是我县多数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无视他人健康,通过从医保卡套取现金,提取手续费及用非处方药类的日常用品刷卡的手段来实现非法盈利,针对这股不正之风,劳动监察明察暗访,依法取证,分别对存在问题的4户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进行处罚,罚金累计1.4万元,并责令各问题药店写出书面检查,以示整改,目前我县药品市场井然有序,药品销售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5、善于办案,由于我县境内多数农民务工人员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对作业期间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的民事赔偿一项,缺乏赔偿渠道,为此,劳动监察对发生的每起农民工因工伤亡事件,及时介入调处,全年受理一起工伤事件,责令用工负责人依法补助其医疗费用、误工、营养费用1.2万元,处理3起工亡事故,各项赔偿累计44.6万元,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这些来自天南地北,活干得最累,钱挣得最少的农民工的利益,通过多种灵活手段,为伤亡本人及家属努力讨个说法,从而在实践中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信仰。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用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问题,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尽最大努力使来访者疑难而来,满意而归,今年受理来访16起,结案16起,来信2次结案2起。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不够。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私营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分布较为分散,几乎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再加上一些劳动者法制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举报投诉,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死角和盲区。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地方政府对劳动保障执法还没有形成共识。
3、虽然局领导班子对劳动监察工作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经费、车辆,未能专项列入县财政预算,严重制约了劳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快速处理违法案件的能力。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4、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需联合行动,但现实却还不尽如人意。
5、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劳动部门强制执法手段,只限于限期整改,不整改才能进行行政处理处罚,不交罚款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过程程序繁多,时间长,难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下年工作计划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2、进一步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县,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
3、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察。
4、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结案率达100%。
展望充满无限希望的,我相信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同仁的共同努力,我劳动监察来年的工作将更加扎实,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