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市粮食局、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粮发〔〕72号)、(广安办〔〕39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四个年”活动为主线。我局召开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布置了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认真开展“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活动月为契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生产经营、收购、隐患排查和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相结合。做到防患于未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整体水平。现将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和责任单位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安全月活动期间认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认真贯彻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关于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近期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组织了我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安保科长、分库责任人约30余人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领导近期重要批示精神和会议的安排布署。通过会议精神的传达和重要批示的学习,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在宣传教育工作上,全系统采取培训,以会代训学习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组织安全生产及专业技术考试,张贴订制“安全月”活动的法规政策和案例警示挂图,企业利用墙报、专栏,悬挂大型横幅、书写标语等各种载体方式展开活动。并组织参加“小春”的安全生产知识,岗位责任,落实职责培训200余人次,书写标语2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4幅,出墙报和专刊20余期,案例警示挂图张贴等。通过以上学习和宣传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目的。
二、“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市“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的通知(广安办〔〕45号)要求,参加了6月6日在镇喷泉广场举办的市政府“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共制作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相关的展板8幅,发放消防专刊,四川消防书册,防灾、防盗宣传报纸,科学储粮知识宣传手册,国发〔〕23号文件汇编等资料800余份,对我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广大群众也起到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中,我局各企业正处于“小春”粮食收购,各企业不仅抓好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收购资金安全的同时,特别重视收购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现场主要是对交粮农户的安全宣传,为避免发生涌堵而发生争吵。各企业现场专门安排专人维护收购秩序,书写提示语,张贴告示和安全警示标志。并为职工和交粮农户提供茶水和防暑备用药品,防止职工和上粮农户发生中暑而造成安全事故。通过上述措施使整个收购期间(安全生产月活动)无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了生产安全也提高企业优质服务形象。
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根据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我局制定了《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大检查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进行集中排查和督查。我局于6月中、下旬进行企业的“自查自纠”和原粮收购入仓的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抽样检验66个仓间原粮样,经集中化检样品均基本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场也未发现有“三违”现象和隐患存在,保证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按省、市有关防汛文件和省、市政府防汛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高温、雷雨和防洪季节来临,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挂帅,局安办为主的检查组,安全月活动期间的6月1日至24日分时段对我系统的责任单位进行逐点逐个纵横排查,药品库、交通车、重点危险源、人员聚集地中山商场、消防设备、防洪设施、排涝系统等督查。经过企业自查和局督查:全系统共清理防内涝排洪沟5000余米,砌仓房防洪拦板300余间,准备防洪麻袋和塑料编织袋约0余条,防洪(消防)沙40立方米,堵外涌入库防洪跳板30余个,塑料布200平方米等物资。共投入各项防洪物资资金约7万元。现未处理和整改的仍是火车站省粮食储备库连山分库南化宫4-6仓房墙体裂纹,因无资金现仍无法进行整改(拆除),该仓房处书写了警示语,拉有警戒线,设立了警示牌,并制定防事故预案,安排有定期巡查。全系统未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存在,确保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单位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六、按市粮食局市粮发〔〕72号,广安办〔〕39号安全月活动方案通知安排,“安全月”活动期间的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7日至23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的要求。我局各责任单位现是收购季节,企业根据自己企业的本身特点,采取了各自单位的防汛、防灾、培训会议(以会代训)和桌面推演方式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按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全系统在收购结束后,“大春”收购前的7-8月进行。
通过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近期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讲话及批示,加强了“安全月”活动期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并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开展。增强了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岗位责任意识,督促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了我局安全管理以“月”促“年”和安全发展促效益的工作。
二00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