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第6页
法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执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第十七章 保障计划全面落实
实现五年规划的主要目标,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紧紧依靠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心同德,精心组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纲要》是今后五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旗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分年度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把《纲要》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本《纲要》的内容,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乡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本纲要的精神和主要任务。
与《纲要》相配套,旗政府还将颁布组织实施城镇化发展、支柱产业、科技教育、水利水电、生态建设等一批重点专项规划,并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建设一批新世纪重大工程。进一步把《纲要》落到实处。
政府部门要动态跟踪、调查、分析《纲要》执行情况,对各个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在《纲要》实施期间,当遇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或旗内其他重大原因,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旗人民政府将提出调整方案,报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全旗各族人民要在旗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乌拉特中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