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第3页
难、适度规模、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并建立树权林权档案,发放林权证,把资源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大力推广订单林业、民营林业等发展模式,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投资兴林致富,实现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
(三)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建设行为。造林绿化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以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规划的重点工程,要按照不同林种、树种、品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总体规划,制定出本单位的林果发展规划,要做到规划上图,任务到路段、到地块,规划要具体,要切实可行,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苗木、统一栽植,统一管理的做法,确保所栽树木良种化、规范化,做到栽前有设计,栽时有指导、栽后有检查。要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全县大型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坚持全县统一规划设计,分乡镇和部门实施,要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报帐和审计制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林果发展上。
(四)强化科技,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积极引进利用高新技术,重点抓好林果良种组培快繁、速生丰产栽培、果品增色提质、加工保鲜、林果病虫害综合防治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好的林业科技成果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辐射带动群众,推进林业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林农,提高技术素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提高林业科技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
(五)广开渠道,切实加大对林业的投入。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对生态公益型场圃等生态林业重点工程和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公益林业政府扶持的原则,由计委列入计划,财政部门列入预算,增拨相应的专款,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世行贷款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用于林业的部分,要全部有于林业生产。水土保持资金,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公路建设资金,也要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河堤、公路的绿化。各级财政对林果良种引繁育、高效设施林业的发展,要给予重点扶持。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要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交纳绿化费。要采取租赁、拍卖、承包、股份合作和独资、合资等各种形式,吸引各方面的资金,形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林业规划任务目标的按时完成。
(六)依法治林,确保林业的健康发展。强化林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施依法治林,是维护造林绿化成果的根本保证。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大力营造“爱树光荣,毁林可耻”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审批制度和木材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以及林地使用许可证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全额管理。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队伍,明确职责,合理解决报酬,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公安、林政、公路、交通等部门相互配合,对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故意毁坏幼树的案件,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确保林业生产秩序的正常发展。要加强林木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依法防治工作,把病虫害对林木的危害减轻到最低限度,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