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第2页
造良好教育环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协调各有关方面和部门,在全县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执教为乐、民以支教为荣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支持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要求学校在省定收费项目之外为其代收任何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任何部门未经当地政府许可不准擅自对中小学进行检查、处罚。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建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教育局机关建设。不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合作型”的文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