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汇报
年,我院公诉工作按照市院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创品牌、争一流”战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和诣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年初市院目标考核的要求,现将我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3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95件117人,我院职侦部门移送12件17人 )。经审查,现已审结107件134人,其中,起诉74件87人,作微罪不诉9 件15人,存疑不起诉1件2人,移送上级院审查的4件5人,建议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19件25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74件87人,其中法院开庭审理63件71人均按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我院公诉部门在全面总结“严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按照“稳、准、狠”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成效,依法及时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今年,我院公诉部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进行了严惩。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加快办案节奏,快审快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今年,共受理上述几类刑事犯罪案件83件91人,占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83.2%,提起公诉53件68人,审判机关均按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法打击职务犯罪
,我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7人,受案人数与去年同期17件17人相比下降了29%;起诉3件4人,其中起诉县副处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3 人。今年我院自侦案件作微罪不起诉4 件7 人,建议撤案6件6 人。
(三)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为贯彻落实《构建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捕诉工作方式品牌实施方案》,我院公诉部门对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案件起诉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回顾和总结。并确立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今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14件22人,其中抢劫5件11人,盗窃4件4人、强奸3件5人,交通肇事1件1人,寻畔滋事1件1人,在校学生抢劫案件4件9人,在办案中,我院主诉检察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了他们重新作人的机会。如:中学在校学生方、谭涉嫌抢劫一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主诉检察官在审查该案中认为方、谭受人唆使参与抢劫,抢劫所得赃款均被主犯所得(主犯在逃),且犯罪情节轻微,于是提请检委会研究对方、谭作出微罪不诉。并将二人亲自送到中学,主持召开由派所办案人员、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生家长参加的帮教座谈会,并定期进行了回访,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狠抓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年初我院公诉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市检察机关第二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个中心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并根据本院的实际制定出完善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院领导将提高公诉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和严明执法纪律方面增强公诉干警的人权保障观念、实体与程序并重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从重从快与案件质量的关系。
(一)严格掌握起诉条件,确保起诉案件质量。
今年,我院公诉部门仍然克服人员少(办案的检察官只有3人),但仍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检察业务的生命线,三名检察官加班加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诉,确保案件在公诉环节不梗塞,不积压,全年无一件诉讼案件超越办案期限。
今年我院审查起诉部门严格按照高检院下发的《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的规定,正确把握起诉条件,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今年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74 件87 人,经法院开庭审理的 63件71人均按起诉罪名作了有罪判决.
(二)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严格按照高检院《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的要求,全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10件17人,其中微罪不诉9件15人,存疑不诉1件2人。
(三)、加强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市院《业务指导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书”备查制度、案件请示制度和不诉案件备查、审批制度;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加强与上级院的工作联系,确保上级院准确及时掌握我院公诉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院公诉部门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管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及时协调诉讼监督中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关系,做到了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充分运用公诉职能,加强对漏罪、漏犯的追诉工作。今年我院公诉部门依法追诉漏罪一条,如今年10月4日,我院公诉科在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余涉嫌非法制造枪支一案时,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另有为威胁办案人员,持枪在办案单位闹事,用枪打办案单位铁门的事实,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诉。另在审查本案中发现余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的证据薄弱,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法院起诉比较稳妥,经检委会研究后,遂以余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了我院起诉书所指控的余明爱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和量刑意见,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
2、加强侦查监督,确保案件质量。侦查监督是公诉检察业务的重要方面,我院历年重视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不放过任何蛛丝蚂迹,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以及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情节等各个方面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我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改变案件的性质4件4人,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谭涉嫌非法行医一案,我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审查后,认为谭涉嫌非法行医存在许多问题,于是汇同公安侦查人员到案发现场亲自进行两次补查,最后认为谭的行为符合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遂以谭涉嫌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公诉方的意见,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谭国福有期徒刑。
3、在侦查监督中,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48件56人,引导本院自侦部门侦查取证2件2 人。今年,我县公安机关撤掉综合起诉科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质量差,有70%以上的案件均作了退查和自行补查,如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朱、朱光故意伤害一案,退回公安两次补查,均还缺少有力的证据,我院主诉检察官亲自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收集固定有力的证据,最终将该案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防止错案发生
在侦查监督中,我院主诉检察官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强化办案责任感,在工作中大力提倡严谨、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从严、从细、从实地审查每一起案件,不放过任何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重人权保障意识,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今年 8月我院主诉检察官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谭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时发现其存在精神障碍,于是建议公安对其作司法精神鉴定,经鉴定谭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后建议公安对该案作撤案处理;再如李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在审查中发现李有癫痫病的病史,在案发前一天有证据证实李的癫痫病复发过,为了防治对其重判,我院办案人员建议公安对其作司法精神鉴定,经鉴定,李实属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依法从轻其有期徒刑8年,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面提高公诉水平,抓好公诉改革
今年,我院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措施,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办案质量。1、今年我院公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办件流程》,将案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责任不明,互相推诿过错,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2、严格按照《市检察机关公诉引导自侦案件侦查取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首先是对自侦案件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介入侦查时重点对现有证据的相关性、客观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下一步的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以及完善证据体系等提出具体的建议。侦查终结前,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定性、适用法律以及现有证据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或不起诉、撤销案件等提出具体的建议性意见。3、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办案方式,与法院司法机关达成共识,凡符合条件的,建议法院适用简化审,一年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32件,在庭审中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34件,庭前证据开示制度1件1人,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五、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年初结合全市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在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活动中,在强化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建设,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年初我院公诉科科长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诉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单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六、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今年,我院公诉科共完成专题调9篇,其中向同志撰写的“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案例分析被高检院《刑事案例诉辩审评》采用。 完成各种宣传12篇均被法律监督网采用,完成简报4篇。
今年,我院公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