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现将一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区委“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的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按照市方志委要求,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四种意识”(忧患意识、实干意识、执行意识、自律意识),培养了“四种作风”(勤勉敬业作风、求实务实作风、雷厉风行作风、廉洁奉献作风),切实解决“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地位在我委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落实,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跑官要官、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取敛财等规定;严格执行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比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
2、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权利观、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3、进一步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回避等制度。并重点做好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督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抓好由我委牵头负责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领导敢抓敢管,按照有关权限,运用相应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区志》编修工作。
一年来,我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存史、教化、资政”修志目标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倡导“清贫修志”,克服人员、经费紧张等困难,扎实推进《区志》编修工作:一是落实了市方志委总目录批复工作。确定了《区志》总纂工作总体框架。二是全面完成评审意见归纳、整理工作,为各承编单位改稿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确保《区志》总纂工作保质保量按进度进行。三是顺利召开各承编单位主笔工作会议。通过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主笔人员明确了今后志稿补充、修改工作的方向及目标,切实提高志稿质量。四是认真组织主笔改稿。将各卷、各单位必须补充、整理的材料分门别类归纳成册,各分组工作人员分别指导。五是按序时进度完成志稿总纂工作。采取分片包干、专人负责的办法,将各卷收集材料、总纂的任务分解到个人,并制定工作联系表、进度表,把需要统筹协调的问题及时反馈集体研究解决,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手段推进总纂进度。截至10月,已完成25卷的初步总纂工作,顺利进入总纂“一支笔”把关的关键阶段。
四、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
通过学习、分析查找问题、整改作风等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解决了干部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无所用心、患得患失、不用心的问题。解决了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喜欢浮在面上听汇报不务实的问题。解决了个别干部公仆意识差,行政上不作为,不亲民的问题。解决了个别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弛,生活作风不俭点,下基层点吃、点喝、点玩,严重地影响机关形象等不自律的问题。解决了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不诚信的问题。
五、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为了使廉政建设得到落实,我们订了《党风党纪月刊》、《福建监察》及有关制度和法规资料,其次我们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重点学习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资料,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四个亲自”,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通过教育,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是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生存的大事。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纪委廉政建设精神,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照廉政建设制度检查自己一言一行,虚心地听取职工的建议,及时纠正不足之处,提高自身修养和领导水平。围绕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四个亲自”开展了活动。我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委领导没有乱吃乱喝,从不搞铺张浪费奢侈腐化。领导能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办事公道,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要求职员做到的事,自己先做到,要求职员遵守的纪律,自己严格遵守”等口号,充分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并带动职工圆满地完成了区委区府的各项任务。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能严格按区委和区纪委的有关精神办事,领导干部勤奋向上,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不存在领导干部从事第二职业、商业贿赂、私设小金库、各行其是、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行为。但今后还应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进行自身改造,增强为人民服务观念,全心全意地为党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