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如下,请予审议。
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深化的产物,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于3月7日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至此,我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拉开了序幕,并由市试点,逐步向全展开。
经过4年多的努力,城市社区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起步向规范化建设的转变,作用日益明显,为的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全共有社区居委会32个。其中:市16个;县8个;县6个;县2个。辖区人口为:70422人。社区居委会主任:32人,工作人员:148人。
一、主要做法
1、以点带面,逐步展开
3月,社区建设启动之初,即决定先在市试点,之后在市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在全逐步展开。当时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投入10万元,用于市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市党委、政府也积极协调,先后为每个社区基本上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等办公设施,在经费方面,市将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基本上保证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县、县、县也在市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拉开了本县社区建设的序幕。各县首先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并依托县民政局,先后成立了16个社区,社区居委会的主任由县组织部通过考查任命,并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部分得力干部,投入社区建设工作。县政府通过集体采购,为16个社区解决了办公桌椅和电脑等办公用品。保证了社区工作的顺利运行。目前,全三县一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并逐步规范化发展。
2、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
一是各县市从行政、事业单位选派了政治素质高、志愿为居民服务的年青、有能力的干部担任32个社区的书记和主任,级别上有些给予副科级实职待遇。人事部门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了大中专毕业生,热爱社区建设事业的年青干部作为专职工作人员。三县一市共落实社区建设工作人员编制132个,组成了坚实的干部队伍,为社区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是不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为使社区工作人员能尽快适应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以来,我先后组织了30多名社区工作者,分两批赴乌市参加社区建设工作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学习了其它地先进经验。组织到其他地社区建设实地考察。同时,我也结合自身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从以来,先后组织2期社区建设工作培训班。对我三县一市10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岗位培训,以提高社区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后,先后在各县(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了《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社区工作职责》、《社区主任、书记工作职责》等几十项社区工作制度,并分别进行了上墙和装订成册。通过健全社区工作的制度建设,使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4、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多样化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说到底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这是社区建设的基本立足点,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社区建设中的集中体现。发展社区服务,首先要健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我的社区服务推进了以无偿服务为主体,低偿、有偿服务为补充,适应居民群众需要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并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社区服务:一是“一帮一”互助服务。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党团组织和社会热心人开展“一帮一”扶贫结对子活动,通过助养、助学、助残、助困、助业等形式,使困难户得到帮助。二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为了进一步拓展再就业工程,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社区资源丰富,发展空间较大,社会吸纳就业的潜力较大的优势,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用人单位联系协调,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使失业人员重新认识自身价值,转变择业观念,提高了再就业的成功率。
5、增强社区文化教育功能,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以创建“文明社区”为切入点,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心转向社区。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服务站的作用,各县(市)社区居委会开展了以庆“七·一”、“八·一”、“十·一”为主题的文化活动。以广场文化、楼院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为载体,举办了“百日广场”晚会,老年人门球比赛,形式多样的书法、绘画、剪纸、刺绣、水彩画、法律法规图片展等各种活动,这极大地丰富了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社区初步形成了由街道牵头,社区居委会搭台,单位参与,社区群众唱戏的独具特色的群众文化生活。
6、创建安全文明城区,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秩序
部分社区居委会组建了以低保户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的“居民义务联防队”,形成了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的治安管理体系和以片警为点、治保员为块、义务联防队为线的治安防范网络。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为社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秩序。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根据自治区和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与社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房管、建设、公安、卫生、规划等部门都是社区建设的协调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协调等方面的原因,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参与程度不够,作用发挥不够,没有真正形成一个由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分工明确,运转灵活的运行机制。其二,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够。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上社区工作滞后于居民的期望值,造成了一些居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不够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其三,有的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够强,对社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
2、责任主体不明,工作开展乏力
社区建设启动之初即确定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但是政府部门既无相应科室又无专职人员,主导作用无从发挥。民政牵头,但民政对社区是三不管,即经费不管、人员不管、规划设计不管,民政之于社区是说话不应,派事不灵,根本牵不了头。部门参与则成了部门下压任务的通行证。由于长期以来这种职责不清、界定不明、条块分割,社区承担了很多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务性工作。一些职能部门工作错位,一方面把自己不好做,做不好的工作推向社区,另一方面对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却迟迟不予解决;一些职能部门和驻区单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不指导,使社区工作难以开展;一些职能部门强调把工作向社区延伸,但在实际过程中,却往往只是简单的把工作推给社区,牌子、制度、检查进了社区,而经费、人员、指导、服务不到社区,忽略了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造成了社区工作硬性指派任务多、考核检查会议多、群众意见多,而自己支配的工作时间少、走街串户了解民情少、开展活动为民服务少。
3、投入主体不明,工作难以开展
一是社区建设本应以政府公益投入为主导,但是因我经济发展滞后,根本无力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目前大部分社区的办公用房尚未得到解决,有的社区虽然目前有房可用,但面积较小,大部分社区都没有专用的活动用房,与自治区创建和谐社区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是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严重不足。我32个社区,经费来源基本上都是县市财政保障。由于县市财政收入低,经费无法保障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为例,全市16个社区都没有专项的社区办公经费,经费来源是由市财政按社区工作人员人头费供给,标准是每个社区4人每人每年600元。一个社区年工作经费仅有2400元,这点经费连维持社区运转的水、电和电话费都不够,更不要谈发展了。
4、社区功能定位不明,制度化和法制化有待加强
由于社区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管理格局,往往把居委会当成是政府的延伸,造成了社区居委会“准行政组织”的地位和运作机制,居委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弱化了社区的自治性质,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由于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由政府开支,因此,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行政性控制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强。在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许多项工作中,它并没有执法权,但他们却又在扮演着执法者的角色,因此造成了事实上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功能错位现象。
5、社区队伍建设明显滞后
随着城市管理重点下移,社区工作的对象、任务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社区工作的难度增大了,这就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目前情况看,有些同志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他们大都是从机关精减、分流、企业改制或那些进不了机关的富余人员。他们的文化层次、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型社区工作需要,对新型社区职能缺乏认识和理解,应对居民提出的各种要求,显得力不从心;部分社区人手明显不足,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用说加强日常管理,就是参加上级机关的会议,也经常出现一个人同时要参加几个会议,同时接收几个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全面推进我社区建设与发展
1、各级党委、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3号,《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新党办3号,坚持把构建和谐文明社区作为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
2、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由党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尽快制定出“十一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确定工作标准,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我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本着“创新、亲民、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