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怎样开辟思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突出课题,特别是在目前农业自身效益增幅不大的情况下,要让农民尽快富起业,必须研究和探索转移农民、减少农民的新路子。坚持走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三化道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一、坚持以工业化为导向
增加农民收入是新阶段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题,是在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如果说在进入新阶段以前,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还在农业和农村内部,那么进入新阶段后,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更多地来自农业和农村外部。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非农收入已经占农民收入的50%左右,农民收入逐步走向多元化。增加农民收入,已经越来越取决于工业和农业、城乡经济的相互关系。因此,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把着力点放在工业化上。
从本质上讲,工业化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的过程,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从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大力推进工业化,使农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大规模地转入工业部门和城镇就业,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出路。在现阶段,依靠农业来增加农民收入,所提升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通过工业化来增加农民收入却大有文章可做。一是现在实施农业工业化具备了条件。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农村要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化进程,为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政治条件;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农民的自主性得到充分发挥,劳动力得到解放,为发展工业化提供了劳力资源;伴随着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特别是大规模实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发展工业化奠定了经济基础。二是农民已对发展工业化有了正确认识。发展工业化,参与工业化生产,可以增加收入,已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广大农民从切身实践体会到,参与工业化,可以实现收入的直接货币化。而从事农业生产更多的是收入的实物化,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制约很大,特别是入世后,还要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纯农业收入已是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更愿意从事“离土不离乡”或“从工不离农”的农村工业化。三是南方一些发达地区工业化进程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树立了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从全国来看,一些经济大县强县,无不都是工业或服务业发达的县市。实践证明,实行工业化,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从现实看,发展农村工业化,不但可以增加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培植更多的税源,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使富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转移,开辟了一家一户农民增收的新途径。特别是一些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能够带动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农民增收实现多渠道、多元化。
二、坚持以城镇化为载体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础,而城镇化又能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有利于农村工业的产业聚集,有利于服务业的成长,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小城镇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头戏。
小城镇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和交汇点,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应该看到,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小城镇这个层次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培育城乡统一的商品和要素市场,整合城乡各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小城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小城镇发展,是新阶段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
在现阶段,积极推进小城镇发展,要改变以前盲目追求“硬化、亮化、绿化”的脱离农村实际的形式主义,改变政府主导圈地造城搞建设的机制,实行务实有效的城镇化战略,使小城镇建设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使农民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和效益。首先,要树立长远的战略思想,搞好小城镇的科学合理布局,实事求是地确定并引导其经济功能的形成,明确其发展方向。在确定和规划小城镇的经济功能时不应该将小城镇都企望发展成为具有综合性经济功能的城镇,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从确定和规划一、两个主导产业做起,而且这些主导产业还应是优势产业,避免在小城镇经济功能上的趋同化现象。其次,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应当放弃在产业选择与培育上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赶超战略,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效地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在非农领域的就业机会,促进农业人口比重下降。采取这种由易到难、从低到高的发展步骤,有利于解决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沉淀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农村。
要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广辟投融资渠道,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带动小城镇建设。要分清轻重缓集,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小城镇建设。以现有的有条件的中心镇为重点,使之尽快完善功能,繁荣经济,发挥城乡经济结合部的作用,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已经不合时宜的政策,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吸引农民进入小城镇安居乐业,使农民在小城镇中获得更多的就业和从业机会,实现农民增收,敞开农民收入的入口。
事实证明,走城镇化道路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以我县的万家、前所、高岭、前卫四个中心城镇为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万家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06元,前所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03元,高岭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86元,前卫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62元。四个中心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大大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18元。由此可见,走城镇化道路,一定能够增加农民收入。
三、坚持以产业化为龙头
在农村大力推进产业化,既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化措施,也是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经营形式。我国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是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突破的。这项改革使亿万农户成为市场的主体,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有效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分散经营的农户如何与日益发育的大市场有机衔接起来,如何实现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大生产,成为势必解决的问题。于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运而生。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准备,后者是前者的必然发展。实行产业化经营体制,家庭承包经营的功能不但没有削弱,而且由于龙头企业的配套服务和专业化分工的加强,使家庭经营的内容更多姿多彩,经营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农业产业化是一种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呈现着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随着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不同内容、不同规模的“龙型”经营形式,这种“龙型”经济是产业化的一种具体体现。一条龙联合一批专业农户,一条龙形成一项主导产业,这种产业化使很多农户进入到这种“龙型”产业链,农民通过这种参与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收入。
其次,一定要把农业产业化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建国以来,我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民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不但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向小康迈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这对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涉及商业、农业、工业各个领域,为农民增收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是,目前不论是就全国、全省,还是我县形势看,农业产业化发展得还不够平衡,这就需要我们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精心谋划,不断创新,抓出实效。
第三,要不断把农业产业化做大做强。现在,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推进产业化,扩大产业化,应着力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办好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强化服务的综合功能,它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产品市场竞争实际上是龙头企业的竞争。因此,要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发展产业化的重中之重,努力建成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辅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现在,我县的木业生产、胜林肉类食品生产线、铁山海产品公司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我们一定要把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林业、畜牧养殖、海淡水养殖等各业发展,让广大农民受益得实惠,增加收入。同时,要不断扶持和发展新的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打造能够在市场经济中乘风破浪的“航空母舰”和“联合舰队”。二是建好生产基地,使之成为龙头企业的依托、联结农户的载体、农户增收的摇篮。基地建设应努力做到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系列化。生产基地要突出特色、争创名品、培育精品、扩大优品、打出品牌、批量生产、质量上乘,使农业的潜在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发展中介组织,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个体中介人,作为联系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纽带,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形成互惠互利的关系。
坚持三化道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现阶段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在现实中,我们一定要做好坚持三化道路的各项实际工作,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广辟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实现农民增收,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