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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

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情况汇报

截至“十五”期末,靖江市全社会公路总里程达到1002.8公里,其中等级公路939.3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4%。按行政等级划分,靖江市拥有国道13.954公里,省道77公里,县道57.537公里,乡道169.276公里,村道685.06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靖江市建成有高速公路24.399公里,一级公路101.933公里,二级公路70.712公里,三级公路142.3公里,四级公路600公里,等外公路63.5公里。靖江市公路网面积密度为1.50公里/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5.19公里/万人,基本形成了以广靖高速公路、姜八公路、宁通高速公路、江平公路、沿江高等级公路构成的“两纵三横”公路运输走廊。
全年实际完成投资1.8亿元,建成农村公路项目135个388公里,完成大中桥梁改造14座,公路建设里程是我市前三年总和。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在省交通厅纪检监察巡查办公室、泰州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巡查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和我市纪委、检察院的指导下,在各镇纪委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认真落实省厅纪检监察巡查《六项工作制度》要求,按照“全面监管、有所侧重”的工作思路(即对农村公路建设中招投标、质量、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监管,重点抓好招投标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以招投标工作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
农村公路巡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将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放在巡查工作的重要位置上。由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镇通村道路招投标是由各镇自主进行,以前各镇的招投标形式多样,甚至有个别镇的招投标不按规范操作。去年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制订《靖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对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直接进入招投标市场,由市纪委执法室、市检察院预防局、交通局农路巡查办全过程监督;对各镇人民政府自主组织的议标项目,镇纪委、交通局巡查办、农路办参与全程监督。并加强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明确要求各镇在工程信息发布时必须与巡查办联系,每家报名单位必须具备道路施工资质,报名时必须携带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证原件。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预审、发售标书必须符合招投标办法要求。议标的工程项目由各镇议标小组(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局农路办、巡查办)在开标前半小时共同审定标底,从根本上杜绝了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发生,规范了农村公路的招投标。我市市通镇、镇通镇农村公路11个工程项目分二期23标段通过招投标市场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整过招投标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要求,在工程信息网络发布信息,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等环节接受市纪委、市检察院的全程监督,确保了我市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在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全过程监管,讲清招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招标工作人员和评委自觉遵守招投标工作纪律,规范招投标程序,至今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抓住工作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我局对工程建设市场中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靖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靖江市农村公路考核办法》、《靖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制度》、《靖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信息员聘任工作制度》,规范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突出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靠公示牌、《告全体村民书》与张贴廉政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建设的透明度。镇通镇公路公示牌按统一格式制作,表面用防水雨布,树立在工程起点醒目的位置上。告全体村民书每条路发放2至3份,今年共发放200余份;二是依靠工程监理和廉政信息员的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专门聘请了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公司为我市农村公路监理单位,聘请了11名党风廉政信息员(每镇1名);三是每个在建项目必须专门聘请两名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义务监督员由村里的老支书、老党员担任。四是定期召开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廉政信息员会议。去年共召开了8次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会议,廉政信息员会议召开了4次。五是推行“三合同制”。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我局去年所有镇通镇公路廉政合同签订时,都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参加,并且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所有在建项目经理、监理全部参加讲座,邀请市检察院预防局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安全合同正在积极推行过程中,力争今年推行到位,巡查办还采取如开座谈会、现场巡查、走访群众等形式,不定期地对相关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合同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同执行到位。六是推行施工单位“黑名单”制。对串通投标、违规转包、工程质量不能达到验收标准、不服从农路办与巡查办管理的施工单位记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巡查办针对镇通镇农村公路一期工程建设中的滨江公路a9标不能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我市镇通镇二期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取消了泰兴市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净化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七是推行“五公开”制。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八是明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了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我们从内部做起,从小事做起,农路办专门制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乡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宴请。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将纪检监察巡查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纪检监察巡查与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力保为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以巡查简报为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全面推进
近年来,我们坚持将《靖江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巡查简报》作为工作平台,推行巡查简报制度,及时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反映巡查情况。简报主要将平时巡查情况以及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有些做的不到位的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做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鞭策不进。市纪委执法室也根据我们简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与相关镇联系,要求各镇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简报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到目前为止共印发了9期巡查简报,宣传了马桥镇褚德华近几年共捐资68.3万元修建农村公路、朱林贤一次性捐资15万元修建西来镇五圩路等先进典型,对各镇农村公路建设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了推广,如马桥镇白衣村筹资建路,马桥镇、新桥镇聘请专业社会监理对四级路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各镇农村公路进度、质量及时进行通报,对各镇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进行鞭策,将巡查工作渗透到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
四、以日常巡查工作为基础,全面监管,切实落实巡查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制度对我市农村公路实行全过程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巡查一次,并将定期巡查向不定期巡查延伸,每月组织两次定期检查,每次不少于两天。同时我们在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市纪委执法室联系,争取市纪委的帮助,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巡查办陪同市纪委执法室对我市11个乡镇的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各镇资金使用情况与农村公路建设台帐情况。检查中,市纪委执法室对我市各镇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镇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质量巡查方面。一是强化监督责任。我局加大了农路办管理力度,去年增加了五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路办工作,并对每个人都具体分工,分工人员具体负责挂钩乡镇农村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二是强化监理责任。我局出资聘请了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公司对我市市通镇、镇通镇及所有镇通村公路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资金、质量、招投标等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落实到每个镇,每条路。三是强化施工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人,通过工程评优、公开曝光、通报表彰,资金与质量挂钩以及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实行淘汰制等办法,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质量终身制,从源头上控制质量“盲区”。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去年起我们每条通村公路都聘请两位义务监督员,都是村里素质较高的一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非常关心,监督起来也非常认真,决不允许施工单位有半点偷工减料。为了提高社会监督的广泛性,我们在每条通村公路开工前都竖立了公示牌和告全体村民书,现场公示建设标准和质量举报电话。一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纪查办和农路办人员立即赶到施工现场,严令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处理。去年我市斜桥镇大富公路(已通过省农路办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购买的石子不能及时到达工地,施工单位就借用了一些质量不好的石子进行浇筑。附近村民发现后立即向巡查办举报,巡查办接到举报后与农路办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处理,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不按配合比施工的路段要求凿除后重新浇筑。五是强化质量检测。我们始终坚持“一切凭数据说话”,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加大农村公路检测力度,确保检测覆盖率均达到100%,所有项目均实行分项验收制度,做到分项工程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通过完善“政府督导、部门指导、专业监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五级质保体系,全面提升了我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我市出台了《靖江市农村公路考核办法》,要求各镇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从明确质量标准、规范内业资料、设立资金专户三方面加强管理。各镇要建立农村公路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去年所有开工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必须由交通局质监站统一检测、质量鉴定、竣工验收。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项目业主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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