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关于区公务员队伍人才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人事局围绕加快推进人才流入区建设,加强新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活动,掌握了基本情况,引发了诸多思考。
一、我区公务员队伍现状
截至底,我区公务员总数791人,其中女性253人,少数民族235人,中共党员596人。从公务员队伍职务分布看,非领导职务中,主任科员91人,副主任科员107人,科员593人;从公务员队伍知识层次看,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365人,占总人数的43.3%;大学专科学历410人,占总人数的52.8%;中专15人,占总人数的1.9%;从分布领域来看,90%分布在区直单位,10%分布在镇、街道办事处;从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258人,占总人数的32.6%;36岁—45岁459人,占总人数的58.0%;46岁—55岁59人,占总人数的7.5%;56岁及以上15人,占总人数的1.9%;从公务员队伍发展构架看,现有公务员中35岁以下相对偏少。人才总量除公安分局326个政法专项编制外为554人,合计为880人,而到间全区公务员队伍人才总量则减少到791人,呈递减趋势。
二、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注重人才选拔任用,建立健全公务员队伍管理、教育和任用的有效机制,开展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多方选拔优秀人才。设区以来,在公务员编制控紧情况下,采用公开考录公务员、录用选调生、军转干部过渡、提拔到领导岗位过渡、公开选拔等办法,选拔优秀人才,拓宽进人渠道,不断增添公务员队伍的新鲜血液。-来,全区共选用19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序列,名得到提拔使用。
二是大力开展培养教育。利用公务员培训的各种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干部培训活动。分期分批选送公务员到市委党校、市人才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活动。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等实用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了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总的来看,陷入了“整体超编,局部缺人”的发展轨迹。“整体超编”,随着退休政策的落实,会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冲减解决,而“局部缺人”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全区各方面事业持续、高效、科学、和谐的发展。
(一)公务员队伍呈现出老龄化趋势,人才队伍出现断层、断档。在岗公务员年龄普遍较大,公务员队伍“青黄不接、断档缺位”等现象普遍存在。许多业务量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公务员缺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编制和财力限制,补充员额存在障碍(公务员考录需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另一方面,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分公务员因年龄等原因从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转任后多数是只享受待遇,不再接受具体工作,出现“有事无人做,有人无事做”现象。
(二)行政机关中混岗和借用人员现象普遍。由于年轻公务员补给不足,区直不少行政单位借调非公务员顶岗工作,这种现象导致人事编制上管理混乱,不利于发挥其应有作用和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有效管理。
(三)非领导职务晋升政策不明确。全区实行的任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宣传、纪检委员、武装部长的人员和任区公安分局所属各科(所、队)长的人员享受副科级待遇,有事业身份的人员,也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这样就有很多单位超职数设置、任命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形成公务员总量超编,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已引起了一些基层公务员的不满,对今后进行非领导职务管理、广泛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十分不利。
(四)公务员交流不顺畅,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我区相当一部分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产生了一些惰性,思想上不求进步,工作不思进取,政绩平平,效能低下。而年轻公务员由于相对数量少,可选拔的渠道和空间狭窄,给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三、趋势预测
(一)公务员队伍数量需求目标
-间,我区公务员队伍人才呈逐年递减趋势,由于公务员人才需求具有不受市场影响和调剂的属性,人才数量在“三定”范围内具备较稳定的需求结构模式,预计“十一五”期间增减幅不会太大。
(二)公务员队伍结构调整目标。队伍断层断档现象得得有效缓解,公务员的专业、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城乡间、各领域专业人才分布均匀,形成老中青三代相结合的梯队人才结构模式。力争到2015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务员达到100%,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10%以上,本科学历人员80%以上。
(三)公务员能力建设目标。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大力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不断提高公务员人才队伍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努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全区广大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加强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试录用制度。继续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公务员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调任条件、标准、程序,防止“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发生,创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建议实行分类、分等、分级的考试办法,以满足不同职位的需要;改革考试内容,由重视文化知识转变为重视素质和能力,同时增加口试的比重,便于考查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二,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身份和岗位管理。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全面清理公务员身份,规范公务员岗位管理,对非领导职务的任免要依法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设置公务员岗位,对于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应及时转换身份,严禁“占双重身份吃双岗位饭”,严禁领导职务占用非领导职务的现象。对于在镇、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宣传、纪检委员、武装部长和公安系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的,应出台具体的明确的管理办法,以更好地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公务员过渡中的遗留问题,为公务员成长成才提供政策保障。
第三,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是激发公务员活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和程序,加强对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防止调任工作的随意性。全面推行各单位环节干部竞争上岗,提高环节干部的素质。积极推进公务员环节干部跨部门交流转任,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公务员的锻炼成长,同时,避免一些因为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职位任职而带来的惰性和腐败现象。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尽快制定适应各自特点的、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各层次公务员有所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实现考核标准的度量化。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提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合理调整使用公务员创造条件。扩大考核的触角,把公务员8小时以外的遵纪守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作为确定年度工作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实行多层面考核,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上级以及服务对象都能以适当的形式参与考核,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力求客观公正。例如建立公务员动态考察机制,以年度考核测评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参加考核的干部要向所在单位职工群众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测评;区委区政府委派或委托的考核小组,对干部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工资津贴紧密联系起来,优秀者给予晋升级别和工资的奖励并作为提拔依据,基本称职者实行为期半年的诫勉,不称职者免去现职或降职。动态考察机制不仅可避免一“上”定终身,而且也可避免一“下”定终身。又如建立和实行公务员一票否决制,向社会公布公务员投诉电话,各级公务员凡被举报投诉一次,经调查属实的,除取消评优评资格外,扣发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下岗。
第五,加强学习锻炼,提升整体素质。树立“终身教育”理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轮训和急训,重点开展好包括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等知识培训,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第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和谐机关。加强机关民主建设,尊重公务员的人格、隐私等,提供殷实的物质生活保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凝聚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权利保障,落实好知情权和选举权,做到规则公平、过程透明。加强机关秩序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教育与约束、管理与监督、自律与他律并举,打造一支奋发有为、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甘于奉献的公务员团队,将事业发展作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为人才施展才华开拓更广阔的空间,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