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城市管理工作年度汇报
县城市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创造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宽松的投资环境,创建山水园林城市,我局按照《石嘴山市年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结合实际,统一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县城市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推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对全县7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权进行拍卖,实行工效挂钩,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了清扫人员积极性,使清扫保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适时调整人员结构和管理模式,制定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原则,明确责任,界定区域,落实奖罚措施,加强环境卫生队伍建设,对一线人员实行放权管理,对竟买人实行集中管理,调整环卫队伍结构,优化组合,合并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针对街面卫生死角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差的现状,集中力量定期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5次,重点清理山水大道、东环路、北门桥头、富民街等地段卫生死角,消除建筑废弃物、渣土、垃圾约320余吨;清运西花园垃圾约900吨,同时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纠正了10余起乱堆乱倒行为。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垃圾车每周清洗一次,每月集中保养一次,垃圾箱每月擦洗一次,摆放整齐,垃圾封闭运输,垃圾场垃圾堆放有序。通过严格管理,严格奖罚,使垃圾清运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截止目前共计清运垃圾24000吨,清洗垃圾箱6次。公厕实行专人清扫、管护,定期喷洒灭蝇除臭药物,喷洒药物20余次,及时清运,基本上达到了规定的卫生标准。,定期对县城排水管网进行系统清淤,确保了县城排污系统畅通。
二、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一)加强摊点的治理力度,规范了违章占道和流动摊点经营行为,一是对县城48家个体冷饮摊位全部集中到“七一”广场经营,并要求冷饮摊位使用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的桌、凳、伞;二是与各摊主签定了摊位管理协议,以确保摊点周围卫生整治;三是针对上下班、双休日、节假日摊点的经营特点情况,组织人员对县城繁华地段和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整治,对流动摊点和违章占道摊点进行取缔和扣押,截止目前共取缔流动占道摊位69处,扣押违章占道三轮车43辆,有效地遏制了违章流动占道摊位。
(二)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督促责任区内天天清扫,保持经常干净整洁,保证公用设施及树木、花草完好,规范机动车辆停放,及时修复损坏的护栏和道路。与沿街单位、店铺、个体摊位鉴定“门前四包”责任书876份,采取分片、分路段对“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监控,以确保“门前四包”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三)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进行了重点清理整治。清理纠正违章占道摊点161处,组织专项清理活动24次,清理店外店403家,拆除沿街悬挂的过期横幅84条,清理乱堆乱放104家。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广告503处。
(四)对县城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管理。
按照施工场地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定了施工管理协议,上半年与县城施工单位鉴定协议4份。指定专人经常深入施工场地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进整改。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标准的遮护围墙(1.8米高),并刷写标语美化施工场地环境,有效地遏制了县城施工场地脏、乱、差现象。
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市化西扩战略目标任务和加快城市化进程需要,结合实际,重点实施了新区玉皇阁大道、团结西路、建设路、人民西路、山水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道路及给排水的建设和旧城区工农东西路、和平巷、前进西路、新民巷、团结东西路、玉龚路、翰林大街、发行路等街巷改造建设,实施了县城集污管道及污水处理续建工程、钟鼓楼商城续建工程、天成商厦、新世纪购物广场、工商局办公楼、药材公司综合楼及县城集中供暖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先后建设了星海花苑小区、唐槐园小区、沁春园小区、锦绣园小区、育才小区、古城新苑小区续建、农民新村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和山水大道、四通景观园、威镇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县城绿化、美化工程。对县城重点建设工程进行高起点、全方位改造建设,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使各项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县城改造建设总投资达3.54亿元,完成了玉皇阁大道、团结西路、建设路、人民西路、发行路、前进西路、团结东西路等道路建设13.63万平方米,铺设集污主管道7.58公里,完成供水管网改造铺设6.3公里、供热管网改造铺设10.9公里(双侧),分户供暖改造建设1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并对县城集中供热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总供热能力达到113.4兆瓦。
(一)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对县城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及时更换损坏灯具,确保亮灯率。
完成了立交桥至火车站路段剩余路灯的安装工作,并调试完成了大平路两侧118盏路灯的配电柜、变压器及接地线工作,运行状态良好;因道路重新规划,拆除斜横桥加油站至大武口收费站路段路灯28盏、变电台2座、拨电杆4根,拆除路灯线和广告线1720余米,拆卸电控柜2格,拔除灯座28座;协助富龙公司对南北大街路灯、景观灯及配电柜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共安装配电柜4台,路灯113盏,埋设路灯及广告线10000余米;对县城南北大街、团结东西路、工农东西路、人民东西路、东风路、西大街、利民巷、文化巷、北门转盘等路段的路灯、景观灯进行改造更换,共计拆卸汞灯25盏,更换纳灯375盏,汞灯15盏,镇流器50个,节能灯455盏,新安装纳灯33盏,庭院灯4盏;加班加点完成了县城萧公大街、玉皇阁大道、四角景观园的亮化工程,共埋设路灯线路5303米,预制灯座196座,安装庭院灯40盏、草坪灯83盏、射灯10盏、景观灯1盏、路灯108盏、安装配电柜3台;因实施县城道路扩建、改建工程,对县城各街道照明设施进行重新规划,预制灯座352个,埋设路灯线路0余米,埋设接地极52组,配电柜基座12个,埋设井字形过路钢管8处;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对县城照明设施及公共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擦拭、更换,重大节日加强管护,全年全面系统擦拭维修路灯4次,全面检修调整时控器5次,确保亮灯率达95%以上。
(二)加强排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管理,改造排污设备,保证了排水系统正常运转。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上半年对机泵设备大修3次,日常维修维护70余次。对老化严重和排污量小的机泵进行了维修改造,更换了2号泵房真空泵1台;改造维修了1号泵站4寸污水泵,及时处理1号泵站进水口塌陷、淤泥堵塞进水口的问题;改造了4号泵站排污管道,维修了排污沟,排除了因管径小造成污水排放不畅的隐患,确保了县城排污系统畅通。
(三)加强县城各主要街道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电话亭、灯箱广告,彩砖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季度共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电话亭1处,面积约3.8平方米。督促产权单位对县城西大街、富民街以及大平路两侧的灯箱广告清洗一次,对已经损坏和破旧的83处灯箱广告及时督促产权单位进行了修复和更换。
(四)修订完成《县在全民中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实施方案》开展全民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群众活动。
在县全民及各部门中开展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树木活动,让广大市民和各部门通过认购、认养树木的方式参加义务植树,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拓宽绿化建设融资渠道。通过在全民中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和认育树木这一公益活动,树立全民美化环境、造福子孙的大绿化意识,加快我县城市园林化和文明化进程。
(五)大力实施县城及各出入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实施大平路二期综合整治工程,新建四通景观园,完成外运废土4.97万方,回填土方17.9万方,投入资金266.5万元。新增绿地面积为10.66万平方米(其中四通景观园3万平方米)。按照县城绿化、美化工程的总体要求,对县城各街道、街心花园、东花园、北门转盘等重点地段进行绿化,共计栽植各类乔木188株,长青树13株,栽植月季3000株。同时加强常规管理,树木整形修剪2次,施肥4次,浇水5个轮次,防治病虫害1`次,目前树木花草长势良好。秋季为配合西区道路建设,移植树木100余株。
(六)加大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的查处,拆除力度。
协助配合城关镇对西区10个村36个村民小组共计2100余户农民现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了调查模底,登记造册及摄制录像资料,及进掌握了西区农民房屋建设情况,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提供了依据,同时也防止农民突击违法建房行为。加大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安排专人对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物进行巡查,发现一处及时拆除一处,使违法建筑物较去年有所减少,截止目前,共查处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物168户,面积约6038平方米,其中:及时制止53户,面积1032平方米,拆除115户,面积5006平方米。同时结合县城西区建设,加大了对规划法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和掌握县城规划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城市规划。
四、城市专项事业管理与执法情况
(一)做好道路的挖掘审批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加强挖掘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监督管理。按照县城路面等级,继续实行会签审批管理制度,上半年,审批县城挖掘道路长度米,对所挖掘的道路及时督促挖掘单位按期保质保量进行了修复。没有出现超越权限审批挖掘,占用巷道、城市道路、人行道的现象。
(二)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按职责权限范围办理,没有越权审批的现象,截止目前组织专人清理沿街各类违章户外广告494家,通过集中重点整治,使县城市容市貌有明显改观。
(三)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持证、亮证执法,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完善各类记录、原始台帐。执法人员执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上半年没有发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违法的情况和败诉案件的发生。
(四)利用理论、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宁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条例的有关内容采取座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同时,利用集日先后组织职工上街宣传《宁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6次,设立宣传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印发《宁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万份,制作宣传标语11处,横幅3条,展板20块。通过宣传,使《宁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入人心,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建设局
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