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第2页
程序工作1、对重大问题或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对急需办的事,若分管领导不在家,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凡涉及不同分管局领导的工作,工作意见不一致时首先由分管的局领导之间相互协调,经协调后仍有异议的,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凡以局里名义行文,必须按公文格式认真起草,经办人起草后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再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凡涉及人事、全局性工作安排、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必须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4、凡不按程序工作,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保密规则
1、坚持做好保密工作。对研究的问题在议而未决或已定而暂时不公开的,一定要做到保密,不能外传,否则,将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2、各股(室)、分局收到的文件资料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记录本年终必须交局档案室统一存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必须密封后交档案室存档。
3、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人事、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
六、对有突出工作成绩和新闻宣传者进行奖励制度
1、凡被国家、省部级、省局和州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州级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150元。
3、凡被省、州上级部门采用的简报或信息,每条奖励20元(反映工商方面的题材)。
七、坚持热情服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1、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一口清”,并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工作上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不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八、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副科级以上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90天,到扶贫点和联系户不得少于2次,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不得少于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下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所里解决问题。
3、局领导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要级级陪同。同时,不接受宴请。
九、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
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到村驻户,全年达180天,并要做到年初有规划和规定项目并积极到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年中有落实,年底有验收。
2、县局领导在扶贫点要一名领导联系一户贫困户,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自救,春耕和脱贫工作,每名领导给联系户出扶贫资金200元。
3、局机关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贫联系点上的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