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指导方案第2页
总系统需要两台专用的小型机服务器。将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支持三层架构的数据处理软件有效运行。(2)准备一套与地市光电录入系统相同的环境,用于光电磁带的接收与验证,以及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3)8t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
(4)存储介质等耗材配套。
九、技术培训
数据处理技术培训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国家负责培训省级数据处理骨干;各省组织省级及以下单位的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培训教材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印发,并下发电子版教材。
主要培训内容:
(一)光电扫描软件培训;
(二)光电扫描仪技术培训;
(三)数据处理软件应用及师资培训;
(四)存储与图像技术培训;
(五)小型机系统培训;
(六)数据库技术培训;
(七)应用服务器管理技术培训。
十、数据处理经费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数据处理经费保障,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数据处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利旧经费,如:二农普光电扫描仪维修和维护费;
(二)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补充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数据处理消耗品费;
(四)系统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购置费;
(五)数据处理试点费;
(六)数据处理培训费;
(七)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工资及劳务费;
(八)人口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网站建设费和网络运行费;
(九)人口普查数据库开发、运行管理以及数据存储介质管理费;
(十)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软件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资料印刷费;
(十一)办公、差旅、会议、电讯、宣传、交通工具等办公费;
(十二)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2010年6月20日前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二)2010年7月31日前分别完成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试点版的研制,并完成试点工作。
(三)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数据处理综合试点和培训版软件,并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和培训教材。
(四)2010年10月下旬完成数据处理各项培训。
(五)2010年11月10日前下发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的正式版。
(六)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地市级光电录入和数据编审汇总环境的准备。
(七)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
(八)2011年1月15日完成地市级普查表短表的光电录入。
(九)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的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到国家。
(十)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编审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到国家。
(十一)2011年3月25日前完成普查表短表的国家级数据审核及汇总。
(十二)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的光电录入。
(十三)2011年4月15日前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报送到国家,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
(十四)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普查表的图像归档。
(十五)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的国家级数据审核及汇总。
(十六)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省级与地市级的普查数据反馈与汇总。
(十七)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人口普查数据库的研制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