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第2页
聘招投标监督员;发挥行业协会的资信认定、自律功能等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四)改进评标办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借鉴先进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继续推行投标报价竞争的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促使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露标底,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提高招投标监管人员素质,优化招投标工作环境
首先,加强学习和宣传。强化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机关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各种权利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其次,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丰富多样、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促使他们更好地肩负起监管的重任。再次,增强改革创新能力。鼓励监管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不断研究探索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快实现招投标工作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