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第2页
民服务、义务巡逻联防、捐衣捐被等,因而居民参与激情不高,参与效果也不好。而另一方面社区的各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细化,社区组织力量有限,相当多的社会管理工作是部署多、落实少。如果机制不变,要改变这种状就要大规模地扩大政府的基层力量和职能,给政府造成新的沉重的负担,这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也是超过了政府承受能力的。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当前行政化的社区体制转向社区制,把社区组织由现在的政府的腿变成社区居民的头,把作为简单的行政区划和行政性设置的社区,转变为具有自我组织性和能动性的地方性社会,从而彻底变革其管理和活动的行为方式。4、社区经济发展运作转向市场化。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弥补社区经费不足的原因,我区部分社区居委会特别是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仍存在自办经济的现象。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社区居委会要坚决消除自办经济的状况,对所有的集体性质的企业推行两个置换,社区经济发展完全按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去整体指导,让社区各类企业都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街道、社区抓经济建设的精力,应该主要用在为各类经济实体创造良好环境、搞好社会化服务上。对于社区服务中那些属于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项目,也要按照第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推向市场,以形成良性的发展机制活力。
三、加强社区建设要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1、转变观念,树立大社区意识。市、区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把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各项基础工作的总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从管理体制、政策导向、考核办法等多方面,推动社区工作重点向社区建设转移。驻区单位也应该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界限,树立驻于社区、服务社区、同享资源、共建社区的意识,自觉地把本单位的发展与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真正做到我为社区做贡献、我与社区共发展,既成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又成为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区、街、社区各级组织要淡化本位意识,强化大社区观念,积极主动地密切与所有驻区单位和居民的联系,以真诚的服务赢得各类社区成员的理解和支持,跳出过去那种主要对区属、街属、居属单位负责的小圈子,切实调动驻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培育各方面同创共建新型社区的意识和氛围。
2、改革管理体制,构建新的社区建设组织体系。为了适应社区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分层次理顺体制,强化相关组织建设。区级要建立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或社区办),各类涉及社区建设的条条部门和上级驻城区大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规划社区建设目标,确定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克服条块分离的弊端,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街道是整个社区建设的重点环节,也要建立相应组织,由街道办事处牵头,驻街大单位负责人参加,对社区建设和管理实施全面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负全面责任。同时,鉴于目前大量执法行为发生在基层,而执法权力却在区以上部门的错位状况,要探索在街道一级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即把市政、工商、治安等十多个方面的依法管理,分市政管理、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社区经济等四、五个方面,建立其社区综合执法队伍,按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社区管委会的组织领导,真正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依法监管。
3、强化居民自治,建立较为完善的居民参与机制。居民参与是衡量社区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社区建设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在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居民的广泛参与是推动社区建设各个具体项目实施的重要保证。美国城市社区没有政府基层组织或派出机构,实行高度民主自治,依靠社区居民自由组合,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团组织如社区管理协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来行使社区管理职能。美国人称社区无所不能,完全可以管理好社区。在我国体制下,通过政府帮助和指导,强化居民自治,激发居民广泛参与,完全可以让社区居民管理好社区居民自己的事情。建立较为完善的居民参与机制,首先要实现居民利益社区化。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其次要实现社区自治制度化。制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推行干部直选;制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使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有据可依。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参与程序,什么时候议事、什么时候实施、居民该怎么办、居委会要怎样做,有建议或意见怎样提等,使居民一看就明白。要推行社务公开,社区决策、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条条部门要继续向社区下放权力,使社区居委会实实在在的承担起自治的功能。再次要实现居民参与组织化。要设法提高居民的自我组织能力,使居民之间熟悉起来,增强其社区归宿感。决策性、监督性参与要充分利用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组织;执行性、娱乐性、互助性参与主要通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社区内居民自己建立起来的非法定性组织。
4、探索财力体制,建立社区组织财力来源新途径。目前,各社区居委会经费来源一靠3.8万元政府拔款,二靠自我创收,三靠驻片单位化缘,经费缺口很大。而社区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使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场所建设所需资金必须进一步增加。为此,应该加快探索一种既有利于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区组织的财力来源的新途径。建议运用财政杠杆下伸的办法,建立新的社区财力机制。其探索方向是:街居组织逐步退出自办经济项目,转向创造优良社区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丰富社区税源,把社区的财政收入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运用财政支付转移的办法,来解决社区组织的经费来源,并形成一种良性的基层财力机制。具体可考虑三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一是实行税收增量比例返还制度。即以街道为单位,以目前提供的税收和财政下拔的经费为基数,将每年新增加的创税部分按比例返还,从而提高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各类社区经济,搞好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这个办法主要着眼于搞活增量,因而对市、区级财政也不一定会增加很大压力。二是实行条费转块、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在加强社区的综合功能的过程中,应该将过去绿化、环卫、治安等方面条条部门的专项收费,相应拨支街居单位,实行费随事转。三是实行各类社会募集资金的切块下拨。即将以社会募集形式形成的来自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援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根据社区的职责向街居组织切块下拨。
5、发展社区服务,形成产业化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区社区服务已有很大发展,已经建立了网络、完善了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社区服务体系,并为整个社区建设和发展积累了经验。当前,社区服务面临着新的突破,应该始终把它放在城区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根据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的互帮互助的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帮困救济、敬老养老、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调动城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充分体现其社会化和自治性的特点。社区服务功能要由单一型向综合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被动应付型向主动创造型转变,由无偿性、互助性服务向作为第三产业的社区服务业延伸发展,从而使社区服务真正成为拓展全面性社区建设的生长点和拉动力,成为安排就业的重要渠道。要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以社区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既提高适应市场的活力,又增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要以主要精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各方面服务,积极吸引民营、私营、三资企业来社区投资发展,形成你办企业我服务,你获利润我得税的新的区域抓经济工作的格局。为了形成这种新的工作机制,应该调整对街道、居委会工作的考核办法,淡化对经济的规模和利润的考核,强化对财政税收的考核;弱化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强化对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考核。通过考核办法的改进,形成对社区经济工作和整个社区建设的新的合理的激励机制。
6、完善管理办法,建立一支灵活高效的社区干部队伍。区委、区政府常武发〔1999〕1号文件对居委会干部的管理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据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没有落实,近几年来居委会存在盲目进人、关系进人的现象,给社区造成了较为沉重的负担。对此,如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遏止,势必给社区建设留下隐患。在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上,一要明确社区干部的职数,每个社区干部职数原则上设5-7人。二要建立动态的管理办法,对社区居委会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给予固定编制,区财政只按职数拔款给予补贴,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按程序依法选聘。社区干部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不在任后与居委会依法解劳动合同。三要加强社区干部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四要建立居民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通过居民的评议,根据居民群众的意见,使社区干部真正“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