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资源宏观调控半年总结范文
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我局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年年度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地委、行署“三个重点、三个带动”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基础业务建设,严格实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关系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大事。我局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3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国土资发[]76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地区总规修编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地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十一五”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决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实行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防止借规划修编盲目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基本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控制用地增量,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统筹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目前,已完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研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对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研究》、《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等专题研究,其余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同时,按照省厅要求,我局以文件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特区)县级规划与乡级规划同步开展,同步完成;目前,各县的县级规划与乡级规划编制已全面铺开。
二、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合理开发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目的,我局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进行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出专栏、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使城乡建设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促进国土资源管理。
二是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年报制度。
1、为稳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控制用地增量,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部署,我局已全面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登记和基本农田后备资源登记制度,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年报制度。
2、积极开展松桃县实施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为高标准建立松桃县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年底,地区国土资源局和松桃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示范区建设的技术要求,结合松桃县千亩大坝、万亩大坝的分布情况,完成示范区区域划定工作;年初,在完成全区集中连片千亩以上耕地大坝调查的基础上,地局积极组织实施松桃县10万亩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建设,已全部完成成果上报工作。
3、完成沿河县沙坨电站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上报工作。
4、圆满完成全区基本烟田划定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铜署办[]60号文件精神,我局承办全区基本烟田划定工作,并会同地直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基本烟田划定,负责各烤烟生产县的技术指导。6月上旬,各烤烟生产县全部提交划定成果,即1:1万基本烟田分布图、1:5万基本烟田分布图(数化图及光盘)、基本烟田图斑野外调查登记表、基本烟田图斑量算表、县乡村级基本烟田面积汇总统计表(电子文档);地局提交成果:地县乡级基本烟田面积汇总统计表(电子文档)、地区1:25万基本烟田分布图(数化图及光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烟田划定任务。
三是继续推进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指导各县(市、特区)制定年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供应建设用地指标。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凡是未实行对被征地农民多途径安置、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欠缴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基本农田地块不落实、发生严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予审查报批。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9号、11号和21号令,严格界定划拨和出让、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的界线,对经营性用地全部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截止6月底,全区共出让用地83宗,出让总面积35.7815公顷,出让价款219746.21万元,收取出让金6243.7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0宗,出让面积4.5626公顷,出让价款333.47万元,收取出让金222.68万元;招拍挂出让用地43宗,出让面积31.2189公顷,出让价款21641.14万元,收取出让金6021.05万元)。
四是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1--6月份,全区完成8个用地规划、12个矿产规划的审查;完成市失地农民安置区规划调整和大兴至迓驾二级公路改扩建规划调整及上报工作;完成思南县许家坝土地整理和石阡县甘溪土地复恳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及上报工作;完成地区矿产资源规划上报批复,完成德江县矿产资源规划预审;开展完成全区自筹资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对非农建设用地采取占一补一、先补后占政策,杜绝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行为。
为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地局在要求各县(市、特区)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收购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半年,土地收购储备与开发整理中心收购各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861.64亩(其中:石阡720.63亩、江口270亩、玉屏100.97亩、松桃770.04亩);同时,完成了遵义务川水电站德江淹没区345.7亩、大龙火电厂建设项目1300亩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目前,土地收购储备与开发整理中心正在协助行署及有关各县与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就杭瑞高速公路(段)耕地占补平衡合作开发协议的谈判工作,并已安排各县选择项目点。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地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在去年农村宅基地调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地局与各县(市、特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县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各县(市、特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展顺利。同时,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规则》,做好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据统计,1--6月份,共完成地籍调查34宗,土地登记发证及住房登记688本,调解土地权属纠纷5起。
六是协助省厅对各县(市、特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验收工作。配合地直有关部门完成全区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价测算、平衡和上报工作。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认真清理违法违纪案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32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充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清理力度。督促各县认真组织力量,对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以探代采及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1--6月,地局依法对5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二是积极推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要求,对新设置的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矿产资源。1—6月,按照登记发证权限和法律程序,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由地局或委托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挂牌出让采矿权8宗,共计收取采矿权价款394.22万元。
三是下达各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任务。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管理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矿产资源补偿费任务指标,结合各县(市、特区)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下发《关于下达全区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任务的通知》(铜地国土资发[]2号)文件,将全区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同时将任务纳入各县(市、特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四是依法开展采矿权年检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64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区矿山进行年检。对认真按时提交年检资料、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履行采矿权法定义务的443个矿山企业予以通过年度年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申报安全生产许可手续、不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的25个采矿权分别进行查处、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同时,依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署办发[]63号),督促矿山企业按标准缴纳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保证备用金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群测群防举措
一、认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积极探索防治地质灾害措施。我区地形结构复杂,是地质灾害多发的重灾区,为探索一条有效的防灾减灾路子,根据行署《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文件精神,年初,地局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严重的玉屏、万山等地进行综合调查,搞好防灾试点工作;试点完成调查面积855.4平方千米,共查明各种地质灾害44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包括县级灾害点6处,村组级灾害点4处),基本查明了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和发展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