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主题演讲:把好廉政第一关
廉洁主题演讲:把好廉政第一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的代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把好廉政第一关》。
人们常说,权利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福祉人民,用歪了可以让自己利令智昏,最终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确实,有多少人,在一介布衣时对贪污腐败恨之如骨;可一旦权柄在握,就再也无力跨过“贪”字这道门坎,逐渐蜕变为令人不齿的国家蛀虫!
从从多的违纪违法案例中可以看到,如果一个人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就会很容易迈向腐败的第一步,从而背离人民,滑向腐败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最终走向了从“优秀公仆”到狂妄“巨贪”裂变的悲剧。
曾经自诩为“抗腐战士”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曾咬破手指给省委写血书:“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事,坚决维护党的形象……”然而,就在写下血书之后之久,他就利用职权肆意贪污受贿,大搞权钱交易,完全忘记了他当初的誓言,也忘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和信念,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立场和原则。几年时间内,先后收受贿赂四十多次,款物折合人民币达三十余万元。那原本为民谋利的权利,被他当成了疯狂敛财的工具。
原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马其伟,从一名土木工程学生到公路局长,再到省交通厅副厅长,几十年爬山涉水,风餐露宿,把美好的青春和满腔的热情都献给了湖南的交通建设事业。然而,在1991年他担任了省交通厅副厅长后,因无法拒绝妹妹马淇英的恳求,利用职务之便,为马淇英所在的路桥公司提供了800余万元承揽工程,使马淇英从中获得了16万元“中介费”。尝到甜头后的淇英从此“请求”不断。而马其伟因为念及亲情,随之大开方便之门,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其女儿、女婿及其他亲人提供疯狂敛财的机会。就这样,一个“有知识、有能力、有水平、有专长”的副厅长最终被卷入了腐败的漩涡,被亲情绊在高速公路上。而那背向人民的权利之剑,最终刺向了自己。
原河北省“第一秘”、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真在自己的忏悔录中所说的:“现在一些官员出事,不是出在制度上,而是出在缺乏遵守制度的意识上。”这种意识,就是权利意识,就是正确的权利观。因此,如何树利正确的权利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正确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胡锦涛同志也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因此,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中饱私囊的工具。
正确的权力观是廉洁奉公的保证。“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一贯宗旨,而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执行者。当我们选择了这任重而道远的光辉事业,也就选择了使命,选择了责任!为了这分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必须加强廉洁自律意识,用实际行动创建公正廉洁的氛围。贪婪是走向腐败的通行证,自律是坚持廉洁的安全阀。要防止自律千日、毁于一旦的悲剧发生,要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就要坚持从严自律,洁身自好;就要我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把好廉政第一关。
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嘱托。同志们,让我们本着“权为民授,政为民用,利为民谋”的宗旨,用自始至终的清正廉洁,握好手中的权利之剑;用无悔的青春和热血,铸就对党、对人民永远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