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学习贯彻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心得体会
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夯实惩防体系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4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安排,对我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各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一些干部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这就决定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加强教育。因此,地税部门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必须夯实教育这个基础,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反腐倡廉教育的现状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以来,反腐倡廉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客观上来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针对性不强。工作层次不清、对象不明,把针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搞成了全员教育,冲淡了重点没有突出教育的层次性;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时,只图表面形式,不讲实际效果,致使教育走过场,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典型教育,尤其是有血有肉、能让人信服的正面典型,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牵引力;教育积极性不足,缺乏应有的主动性,敷衍塞责,“大宣教”机制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
(三)教育方法较单一。采用填鸭式灌输的办法,简单地宣读政策规定,不能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难以引起受教育者的思想共鸣;笼统教育多,个性化教育少,无法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感化力、渗透力较弱。
二、反腐倡廉教育重在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地税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要有特色、出效果,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出新的见解、开拓新的领域、运用新的方法、解决新的问题。
(一)创新教育理念,增强主动性
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税收任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从观念上、思路上以变应变、务求创新。
一是创新教育思路。针对廉政建设新形势,不断吸取新知识、借鉴新经验,把握税收征管、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地税干部思想上的新动态,及时发现、分析和解答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二是要改变教育观念。从填鸭式、号召式的单向灌输教育转变到平等讨论、共同学习的互动交流,抓住容易引起腐败行为的思想心理因素开展讨论,坚持相互教育、相互启发。
(二)创新教育领域,增强广泛性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拓展教育领域,同时,针对不同的对象,拟定不同的侧重点,确保教育效果不打折扣。
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任职初期教育其珍惜手中权力;任职中期教育其慎独、慎思、慎权;任职后期要教育其善始善终,保持晚节。通过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是要把握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干部这个焦点。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促使地税干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闯“红灯”,不踩“边线”。
三是不放过一般干部职工这个基本点。加强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地税干部牢固公仆意识,强化纪律和法律理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按照“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的要求,将教育的触角拓展到地税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各领域、各层面,将教育对象从地税干部延伸到普通群众,形成家庭促廉、群众督廉、全社会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教育内容,增强实效性
以新颖翔实的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使其更加贴近地税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是要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地税干部思想脉搏,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及时纠正部分地税干部思想道德、法纪、责任意识上存在的认识偏差,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二是要结合多学科研究成果。加大调研力度,充分联系地税工作实际及职业特点,积极结合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现代科技等众多学科的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体系和内容,形成现代化的、全面的地税廉政教育体系。
三是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地税文化核心理念、基本理念的灌输、学习,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地域特点、工作性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引导地税干部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品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创新教育方法,增强针对性
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深入探索、挖掘新的方式方法,致力于创建地税干部喜闻乐见的教育载体,营造一个和谐宽松、寓教于乐的教育氛围。
一是加强示范教育。树立具有时代特色的勤廉兼优的典型,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正面引导地税干部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自觉践行“三个一流”的要求。
二是深化警示教育。选择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分析主、客观原因,总结深刻教训,突出危害性,增强地税干部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
三是抓好主题教育。将思想、纪律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开展突出现实性的系列主题教育,使地税干部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深刻内涵的理解,自觉做到拒腐蚀、扬正气。
四是抓好科技化教育。综合利用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制作电视廉政栏目、廉政教育片,推广网上廉政课堂及讨论、廉政短信平台等,以动态、立体的现代传媒渠道赋予反腐倡廉教育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必须用制度保证、监督约束
反腐倡廉教育的功效,是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最终使教育对象形成某种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上,使人不想腐败。但是,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反腐倡廉教育不具有强制性,要保证教育效果,发挥教育作用,就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督作保障,将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贯穿于廉政教育的各个方面,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将反腐倡廉教育同规范从政行为有机结合。必须把廉洁从税、执法为民的要求制度化。通过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等制度,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考核、检查,不断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二)将反腐倡廉教育同制度化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健全有利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长效机制。通过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思想政治学习、述职述廉等制度,保证教育的方向和实施。
(三)将反腐倡廉教育同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学习、受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严肃追究,使教育落到实处;对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组织的、纪律的、法律的手段予以纠正,巩固和增强教育效果;搞好明察暗访,使地税干部在一种不能不接受教育的制度和监督的约束下,通过潜移默化的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增强自律意识,从治本的深度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