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纪委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近些年来,从上到下反腐败力度不断的加大,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但是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等等。因此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点,中央纪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立足实际、急用为先、依纪依法、坚决稳妥、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此规定与时俱进,首次明确地将通过干股、赌博、“合作”办公司、证券买卖、特定关系人等八种渠道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列入严查之列。此次《规定》最大的特点在于“把最近几年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了出来,进一步细化了党纪条例的相关规定,实现了‘精确瞄准’”。
《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近年来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如: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按照以往的一些规定,有些案件在定性量纪方面难以把握。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一方面,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中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发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规定》既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在许多方面有章可循,就象一面镜子,能够去污除垢,就象一把戒尺,时刻衡量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利于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域;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方式的效果。同时,制定颁布这个《规定》,并在印发《通知》中强调,“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人一种教育帮助和挽救。
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表明了中央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规定》犹如一剂猛药,疗效将更加显著;象一把准确的瞄准器,打击更为准确。将继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查处党员干部搞权钱交易的力度,《规定》的颁发人民群众充满着期待